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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guī)范 GB50251-2015(圖解原文)

發(fā)布時間: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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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guī)范

  Code for design of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engineering

  GB 50251-2015

  主編部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告

  第734號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guī)范》的公告

  現(xiàn)批準《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guī)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251-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9、3.4.3、3.4.4、4.2.4、6.3.4、7.2.1(4)、7.2.2(6)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原國家標準《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251-2003同時廢止。

  本規(guī)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2015年2月2日


  前言

  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2011年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1]17號)的要求,規(guī)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近年輸氣管道工程建設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開展多項專題研究的基礎上,修訂本規(guī)范。

  本規(guī)范共分11章和10個附錄,內容包括:總則、術語、輸氣工藝、線路、管道和管道附件的結構設計、輸氣站、地下儲氣庫地面設施、儀表與自動控制、通信、輔助生產設施以及焊接與檢驗、清管與試壓、干燥與置換等。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將原規(guī)范“監(jiān)控與系統(tǒng)調度”拆分為“儀表與自動控制”和“通信”兩章編寫。

  2.取消原規(guī)范中“節(jié)能、環(huán)保、勞動安全衛(wèi)生”一章,將其內容補充到相關章節(jié)中。

  3.在“線路”章和“輸氣站”章中分別增加防腐與保溫節(jié),在“輔助生產設施”章中增加“供熱”節(jié)。

  4.增加了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的相關規(guī)定和并行管道設計規(guī)定。

  5.補充修訂了輸氣站及閥室放空設計規(guī)定、線路截斷閥(室)間距調增規(guī)定及閥室選址規(guī)定,試壓、焊接檢驗與置換要求。

  6.增加了附錄J“輸氣站及閥室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推薦做法”、附錄K“埋地管道水壓強度試驗推薦做法”。

  本規(guī)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

  本規(guī)范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石油工程建設專業(yè)標準化委員會負責日常管理,由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西南分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升華路6號CPE大廈,郵政編碼:610041)。

  本規(guī)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參編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天津設計院

  主要起草人:諶貴宇 湯曉勇 郭佳春 孫在蓉 李強 郭成華 孟凡彬 向波 鐘小木 唐勝安 何麗梅 張永紅 趙淑珍 吳克信 雒定明 張平 李巧 陳鳳 牟建 陳杰 陳靜 劉科慧 衛(wèi)曉 劉玉峰 卿太鋼 傅賀平

  主要審查人:葉學禮 苗承武 章申遠 任啟瑞 梅三強 劉海春 胡穎 張文偉 史航 李爽 吳勇 張邕生 孫立剛 吳洪松 王冰懷 董旭 劉嵬輝 卜祥軍 李國海 隋永莉 宋飛 李獻軍 吳昌漢 馬珂 朱峰 劉志田 王慶紅 張箭嘯 李延金 王小林

  以下由合景凈化工程公司(m.hardtofindfoods.com)編輯整理


  1 總則

  1.0.1 為在輸氣管道工程設計中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統(tǒng)一技術要求,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陸上新建、擴建和改建輸氣管道工程設計。

  1.0.3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保護環(huán)境、節(jié)約能源、節(jié)約用地,并應處理好與鐵路、公路、輸電線路、河流、城鄉(xiāng)規(guī)劃等的相互關系;

  2 應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新材料;

  3 應優(yōu)化設計方案,確定經濟合理的輸氣工藝及最佳的工藝參數(shù);

  4 擴建項目應合理地利用原有設施和條件;

  5 分期建設項目應進行總體設計,并制定分期實施計劃。

  1.0.4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

  2.0.1 管道氣體 pipeline gas

  通過管道輸送的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天然氣。

  2.0.2 輸氣管道工程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project

  用管道輸送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天然氣的工程。一般包括輸氣管道、輸氣站、管道穿(跨)越及輔助生產設施等工程內容。

  2.0.3 輸氣站 gas transmission station

  輸氣管道工程中各類工藝站場的總稱。一般包括輸氣首站、輸氣末站、壓氣站、氣體接收站、氣體分輸站、清管站等。

  2.0.4 輸氣首站 gas transmission initial station

  輸氣管道的起點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等功能。

  2.0.5 輸氣末站 gas transmission terminal station

  輸氣管道的終點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配氣等功能。

  2.0.6 氣體接收站 gas receiving station

  在輸氣管道沿線,為接收輸氣支線來氣而設置的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等功能。

  2.0.7 氣體分輸站 gas distributing station

  在輸氣管道沿線,為分輸氣體至用戶而設置的站,一般具有分離、調壓、計量、清管等功能。

  2.0.8 壓氣站 compressor station

  在輸氣管道沿線,用壓縮機對管道氣體增壓而設置的站。

  2.0.9 地下儲氣庫 underground gas storage

  利用地下的某種密閉空間儲存天然氣的地質構造、氣井及地面設施。地質構造類型包括鹽穴型、枯竭油氣藏型、含水層型等。

  2.0.10 注氣站 gas injection station

  將天然氣注入地下儲氣庫而設置的站。

  2.0.11 采氣站 gas withdraw station

  將天然氣從地下儲氣庫采出而設置的站。

  2.0.12 管道附件 pipe auxiliaries

  管件、法蘭、閥門、清管器收發(fā)筒、匯管、組合件、絕緣法蘭或絕緣接頭等管道專用承壓部件。

  2.0.13 管件 pipe fitting

  彎頭、彎管、三通、異徑接頭和管封頭。

  2.0.14 彈性敷設 pipe laying with elastic bending

  利用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產生彈性彎曲變形,改變管道走向或適應高程變化的管道敷設方式。

  2.0.15 清管系統(tǒng) pigging system

  為清除管線內凝聚物和沉積物,隔離、置換或進行管道在線檢測的全套設備。其中包括清管器、清管器收發(fā)筒、清管器指示器及清管器示蹤儀等。

  2.0.16 設計壓力 design pressure(DP)

  在相應的設計溫度下,用以確定管道計算壁厚及其他元件尺寸的壓力值,該壓力為管道的內部壓力時稱為設計內壓力,為外部壓力時稱為設計外壓力。

  2.0.17 設計溫度 design temperature

  管道在正常工作過程中,在相應設計壓力下,管壁或元件金屬可能達到的最高或最低溫度。

  2.0.18 管輸氣體溫度 pipeline gas temperature

  氣體在管道內輸送時的流動溫度。

  2.0.19 操作壓力 operating pressure(OP)

  在穩(wěn)定操作條件下,一個系統(tǒng)內介質的壓力。

  2.0.20 最大操作壓力 maximum operating pressure(MOP)

  在正常操作條件下,管線系統(tǒng)中的最大實際操作壓力。

  2.0.21 最大允許操作壓力 maximum allowable operating pressure(MAOP)

  管線系統(tǒng)遵循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所能連續(xù)操作的最大壓力,等于或小于設計壓力。

  2.0.22 泄壓放空系統(tǒng) relief and blow-down system

  對超壓泄放、緊急放空及開工、停工或檢修時排放出的可燃氣體進行收集和處理的設施。泄壓放空系統(tǒng)由泄壓設備、收集管線、放空管和處理設備或其中一部分設備組成。

  2.0.23 水露點 water dew point

  氣體在一定壓力下析出第一滴水時的溫度。

  2.0.24 烴露點 hydrocarbon dew point

  氣體在一定壓力下析出第一滴液態(tài)烴時的溫度。

  2.0.25 冷彎彎管 cold bends

  用模具將管子在不加熱狀態(tài)下彎制成需要角度的彎管。

  2.0.26 熱煨彎管 hot bends

  管子加熱后,在彎制機具上彎曲成需要角度的彎管。

  2.0.27 并行管道 parallel pipelines

  以一定間距(小于或等于50m)相鄰敷設的兩條或多條管道。

  2.0.28 線路截斷閥(室) block valve station

  油氣輸送管道線路截斷閥及其配套設施的總稱,也稱為閥室。


  3 輸氣工藝

  3.1 一般規(guī)定

  3.1.1 輸氣管道的設計輸送能力應按設計委托書或合同規(guī)定的年或日最大輸氣量計算。當采用年輸氣量時,設計年工作天數(shù)應按350d計算。

  3.1.2 進入輸氣管道的氣體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天然氣》GB 17820中二類氣的指標,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清除機械雜質;

  2 水露點應比輸送條件下最低環(huán)境溫度低5℃;

  3 烴露點應低于最低環(huán)境溫度;

  4 氣體中硫化氫含量不應大于20mg/m3;

  5 二氧化碳含量不應大于3%。

  3.1.3 輸氣管道的設計壓力應根據氣源條件、用戶需要、管材質量及管道附近的安全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3.1.4 當輸氣管道及其附件已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質管道外腐蝕控制規(guī)范》GB/T 21447和《埋地鋼質管道陰極保護技術規(guī)范》GB/T 21448的要求采取了防腐措施時,不應再增加管壁的腐蝕裕量。

  3.1.5 輸氣管道應設清管設施,清管設施宜與輸氣站合并建設。

  3.1.6 當管道采用內壁減阻涂層時,應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3.2 工藝設計

  3.2.1 工藝設計應根據氣源條件、輸送距離、輸送量、用戶的特點和要求以及與已建管網和地下儲氣庫容量和分布的關系,對管道進行系統(tǒng)優(yōu)化設計,經綜合分析和技術經濟對比后確定。

  3.2.2 工藝設計應確定下列內容:

  1 輸氣總工藝流程;

  2 輸氣站的工藝參數(shù)和流程;

  3 輸氣站的數(shù)量和站間距;

  4 輸氣管道的直徑、設計壓力及壓氣站的站壓比。

  3.2.3 工藝設計中應合理利用氣源壓力。當采用增壓輸送時,應結合輸量、管徑、輸送壓力、供電及運行管理因素,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選,按經濟和節(jié)能的原則合理選擇壓氣站的站壓比和確定站間距。

  3.2.4 壓氣站特性和管道特性應匹配,并應滿足工藝設計參數(shù)和運行工況變化的要求。在正常輸氣條件下,壓縮機組應在高效區(qū)內工作。

  3.2.5 具有分輸或配氣功能的輸氣站宜設置氣體限量、限壓設施。

  3.2.6 當輸氣管道氣源來自油氣田天然氣處理廠、地下儲氣庫、煤制天然氣工廠或煤層氣處理廠時,輸氣管道接收站的進氣管線上應設置氣質監(jiān)測設施。

  3.2.7 輸氣管道的強度設計應滿足運行工況變化的要求。

  3.2.8 輸氣站宜設置越站旁通。

  3.2.9 進、出輸氣站的輸氣管道必須設置截斷閥。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的有關規(guī)定。

  3.3 工藝計算與分析

  3.3.1 輸氣管道工藝設計至少應具備下列資料:

  1 管道氣體的組成;

  2 氣源的數(shù)量、位置、供氣量及其可變化范圍;

  3 氣源的壓力、溫度及其變化范圍;

  4 沿線用戶對供氣壓力、供氣量及其變化的要求。當要求利用管道儲氣調峰時,應具備用戶的用氣特性曲線和數(shù)據;

  5 沿線自然環(huán)境條件和管道埋設處地溫。

  3.3.2 輸氣管道水力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輸氣管道縱斷面的相對高差△h≤200m且不考慮高差影響時,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v——氣體(P0=0.101325MPa,T=293K)的流量(m3/d);

  P1——輸氣管道計算段的起點壓力(絕)(MPa);

  P2——輸氣管道計算段的終點壓力(絕)(MPa);

  d——輸氣管道內徑(cm);

  λ——水力摩阻系數(shù);

  Z——氣體的壓縮因子;

  △——氣體的相對密度;

  T——輸氣管道內氣體的平均溫度(K);

  L——輸氣管道計算段的長度(km)。

  2 當考慮輸氣管道縱斷面的相對高差影響時,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α——系數(shù)(m-1);

  △h——輸氣管道計算段的終點對計算段起點的標高差(m);

  n——輸氣管道沿線計算的分管段數(shù)。計算分管段的劃分是沿輸氣管道走向,從起點開始,當其中相對高差≤200m時劃作一個計算分管段;

  hi——各計算分管段終點的標高(m);

  hi-1——各計算分管段起點的標高(m);

  Li——各計算分管道的長度(km);

  g——重力加速度,g=9.81m/s2;

  Ra——空氣的氣體常數(shù),在標準狀況下(P0=0.101325MPa,T=293K),Ra=287.1m3/(s2·K)。

  3 水力摩阻系數(shù)宜按下式計算,當輸氣管道工藝計算采用手算時,宜采用附錄A中的公式。

  式中:K——鋼管內壁絕對粗糙度(m);

  d——管道內徑(m);

  Re——雷諾數(shù)。

  3.3.3 輸氣管道沿線任意點的溫度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不考慮節(jié)流效應時,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tx——輸氣管道沿線任意點的氣體溫度(℃);

  t0——輸氣管道埋設處的土壤溫度(℃);

  t1——輸氣管道計算段起點的氣體溫度(℃);

  e——自然對數(shù)底數(shù),宜按2.718取值;

  x——輸氣管道計算段起點至沿線任意點的長度(km);

  K——輸氣管道中氣體到土壤的總傳熱系數(shù)[W/(㎡·K)];

  D——輸氣管道外直徑(m);

  qv——輸氣管道中氣體(P0=0.101325MPa,T=293K)的流量(m3/d);

  cP——氣體的定壓比熱[J/(kg·K)]。

  2 當考慮節(jié)流效應時,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j——焦耳-湯姆遜效應系數(shù)(℃/MPa);

  △Px——x長度管段的壓降(MPa)。

  3.3.4 根據工程的實際需求,宜對輸氣管道系統(tǒng)進行穩(wěn)態(tài)和動態(tài)模擬計算,確定在不同工況條件下壓氣站的數(shù)量、增壓比、壓縮機計算功率和動力燃料消耗,管道系統(tǒng)各節(jié)點流量、壓力、溫度和管道的儲氣量等。根據系統(tǒng)分析需要,可按小時或天確定計算時間段。

  3.3.5 穩(wěn)態(tài)和動態(tài)模擬的計算軟件應經工程實踐驗證。

  3.4 輸氣管道的安全泄放

  3.4.1 輸氣站宜在進站截斷閥上游和出站截斷閥下游設置泄壓放空設施。

  3.4.2 輸氣管道相鄰線路截斷閥(室)之間的管段上應設置放空閥,并應結合建設環(huán)境可設置放空立管或預留引接放空管線的法蘭接口。放空閥直徑與放空管直徑應相等。

  3.4.3 存在超壓的管道、設備和容器,必須設置安全閥或壓力控制設施。

  3.4.4 安全閥的定壓應經系統(tǒng)分析后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壓力容器的安全閥定壓應小于或等于受壓容器的設計壓力。

  2 管道的安全閥定壓(P0)應根據工藝管道最大允許操作壓力(P)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P≤1.8MPa時。管道的安全閥定壓(P0)應按下式計算:

  P0=P+0.18MPa (3.4.4-1)

  2)當1.8MPa

  P0=1.1P (3.4.4-2)

  3)當P>7.5MPa時,管道的安全閥定壓(P0)應按下式計算:

  P0=1.05P (3.4.4-3)

  4)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的管道設置的安全閥,定壓不應大于1.04P。

  3.4.5 安全閥泄放管直徑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單個安全閥的泄放管直徑,應按背壓不大于該閥泄放壓力的10%確定,且不應小于安全閥的出口管徑;

  2 連接多個安全閥的泄放管直徑,應按所有安全閥同時泄放時產生的背壓不大于其中任何一個安全閥的泄放壓力的10%確定,且泄放管截面積不應小于安全閥泄放支管截面積之和。

  3.4.6 放空的氣體應安全排入大氣。

  3.4.7 輸氣站放空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站應設放空立管,需要時還可設放散管;

  2 輸氣站天然氣宜經放空立管集中排放,也可分區(qū)排放,高、低壓放空管線應分別設置,不同排放壓力的天然氣放空管線匯入同一排放系統(tǒng)時,應確保不同壓力的放空點能同時暢通排放;

  3 當輸氣站設置緊急放空系統(tǒng)時,設計應滿足在15min內將站內設備及管道內壓力從最初的壓力降到設計壓力的50%;

  4 從放空閥門排氣口至放空設施的接入點之間的放空管線,用管的規(guī)格不應縮徑。

  3.4.8 閥室放空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閥室宜設置放空立管,室內安裝的截斷閥的放散管應引至室外;

  2 不設放空立管的閥室應設放空閥或預留引接放空管線的法蘭接口;

  3 閥室周圍環(huán)境不具備天然氣放空條件時,可不設放空立管,該閥室上下游管段內的天然氣應由相鄰的閥室或相鄰輸氣站放空。

  3.4.9 放空立管和放散管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放空立管直徑應滿足設計最大放空量的要求;

  2 放空立管和放散管的頂端不應裝設彎管;

  3 放空立管和放散管應有穩(wěn)管加固措施;

  4 放空立管底部宜有排除積水的措施;

  5 放空立管和放散管設置的位置應能方便運行操作和維護;

  6 放空立管和放散管防火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的有關規(guī)定。


  4 線路

  4.1 線路選擇

  4.1.1 線路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線路走向應根據工程建設目的和氣源、市場分布,結合沿線城鎮(zhèn)、交通、水利、礦產資源和環(huán)境敏感區(qū)的現(xiàn)狀與規(guī)劃,以及沿途地區(qū)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地震等自然條件,通過綜合分析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線路總體走向;

  2 線路宜避開環(huán)境敏感區(qū),當路由受限需要通過環(huán)境敏感區(qū)時,應征得其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保護措施;

  3 大中型穿(跨)越工程和壓氣站位置的選擇,應符合線路總體走向。局部線路走向應根據大中型穿(跨)越工程和壓氣站的位置進行調整;

  4 線路應避開軍事禁區(qū)、飛機場、鐵路及汽車客運站、海(河)港碼頭等區(qū)域;

  5 除為管道工程專門修建的隧道、橋梁外,不應在鐵路或公路的隧道內及橋梁上敷設輸氣管道。輸氣管道從鐵路或公路橋下交叉通過時,不應改變橋梁下的水文條件;

  6 與公路并行的管道路由宜在公路用地界3m以外,與鐵路并行的管道路由宜在鐵路用地界3m以外,如地形受限或其他條件限制的局部地段不滿足要求時,應征得道路管理部門的同意;

  7 線路宜避開城鄉(xiāng)規(guī)劃區(qū),當受條件限制,需要在城鄉(xiāng)規(guī)劃區(qū)通過時,應征得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的同意,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8 石方地段的管線路由爆破挖溝時,應避免對公眾及周圍設施的安全造成影響;

  9 線路宜避開高壓直流換流站接地極、變電站等強干擾區(qū)域;

  10 埋地管道與建(構)筑物的間距應滿足施工和運行管理需求,且管道中心線與建(構)筑物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5m。

  4.1.2 輸氣管道應避開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洪水嚴重侵蝕等地質災害地段,宜避開礦山采空區(qū)及全新世活動斷層。當受到條件限制必須通過上述區(qū)域時,應選擇危害程度較小的位置通過,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4.2 地區(qū)等級劃分及設計系數(shù)確定

  4.2.1 輸氣管線通過的地區(qū),應按沿線居民戶數(shù)和(或)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劃分為四個地區(qū)等級,并應依據地區(qū)等級做出相應的管道設計。

  4.2.2 地區(qū)等級劃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沿管線中心線兩側各200m范圍內,任意劃分成長度為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戶數(shù)的若干地段,按劃定地段內的戶數(shù)應劃分為四個等級。在鄉(xiāng)村人口聚集的村莊、大院及住宅樓,應以每一獨立戶作為一個供人居住的建筑物計算。地區(qū)等級應按下列原則劃分:

  1)一級一類地區(qū):不經常有人活動及無永久性人員居住的區(qū)段;

  2)一級二類地區(qū):戶數(shù)在15戶或以下的區(qū)段;

  3)二級地區(qū):戶數(shù)在15戶以上100戶以下的區(qū)段;

  4)三級地區(qū):戶數(shù)在100戶或以上的區(qū)段,包括市郊居住區(qū)、商業(yè)區(qū)、工業(yè)區(qū)、規(guī)劃發(fā)展區(qū)以及不夠四級地區(qū)條件的人口稠密區(qū);

  5)四級地區(qū):四層及四層以上樓房(不計地下室層數(shù))普遍集中、交通頻繁、地下設施多的區(qū)段。

  2 當劃分地區(qū)等級邊界線時,邊界線距最近一幢建筑物外邊緣不應小于200m。

  3 在一、二級地區(qū)內的學校、醫(yī)院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等人群聚集的地方,應按三級地區(qū)選取設計系數(shù)。

  4 當一個地區(qū)的發(fā)展規(guī)劃足以改變該地區(qū)的現(xiàn)有等級時,應按發(fā)展規(guī)劃劃分地區(qū)等級。

  4.2.3 輸氣管道的強度設計系數(shù)應符合表4.2.3的規(guī)定。

  表4.2.3 強度設計系數(shù)

  地區(qū)等級

  強度設計系數(shù)F

  一級一類地區(qū)

  0.8

  一級二類地區(qū)

  0.72

  二級地區(qū)

  0.6

  三級地區(qū)

  0.5

  四級地區(qū)

  0.4

  注:一級一類地區(qū)的線路管道可采用0.8或0.72強度設計系數(shù)。

  4.2.4 穿越道路的管段以及輸氣站和閥室內管道的強度設計系數(shù)。應符合表4.2.4的規(guī)定。

  表4.2.4 穿越道路的管段以及輸氣站和閥室內管道的強度設計系數(shù)

  管段或管道

  地區(qū)等級

  一

  二

  三

  四

  一類

  二類

  強度設計系數(shù)

  有套管穿越三、四級公路的管道

  0.72

  0.72

  0.6

  0.5

  0.4

  無套管穿越三、四級公路的管道

  0.6

  0.6

  0.5

  0.5

  0.4

  穿越一、二級公路,高速公路,鐵路的管道

  0.6

  0.6

  0.6

  0.5

  0.4

  輸氣站內管道及截斷閥室內管道

  0.5

  0.5

  0.5

  0.5

  0.4

  4.3 管道敷設

  4.3.1 輸氣管道應采用埋地方式敷設,特殊地段可采用土堤或地面形式敷設。

  4.3.2 埋地管道覆土層最小厚度應符合表4.3.2的規(guī)定。在不能滿足要求的覆土厚度或外荷載過大、外部作業(yè)可能危及管道之處,應采取保護措施。

  表4.3.2 最小覆土厚度(m)

  地區(qū)等級

  土壤類

  巖石類

  早地

  水田

  一級

  0.6

  0.8

  0.5

  二級

  0.8

  0.8

  0.5

  三級

  0.8

  0.8

  0.5

  四級

  0.8

  0.8

  0.5

  注:1 對需平整的地段應按平整后的標高計算。

  2 覆土層厚度應從管頂算起。

  3 季節(jié)性凍土區(qū)宜埋設在最大冰凍線以下。

  4 旱地和水田輪種的地區(qū)或現(xiàn)有旱地規(guī)劃需要改為水田的地區(qū)應按水田確定埋深。

  5 穿越魚塘或溝渠的管線,應埋設在清淤層以下不小于1.0m。

  4.3.3 管溝邊坡坡度應根據土壤類別、物理力學性質(如黏聚力、內摩擦角、濕度、容重等)、邊坡頂部附近載荷情況和管溝開挖深度綜合確定。當無上述土壤的物理性質資料時,對土壤構造均勻、無地下水、水文地質條件良好、深度不大于5m且不加支撐的管溝,其邊坡坡度值可按表4.3.3確定。深度超過5m的管溝,應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將邊坡放緩、加筑平臺或加設支撐。

  表4.3.3 深度在5m以內管溝最陡邊垃坡度值

  土壤類別

  最陡邊坡坡度值(高寬比)

  坡頂無載荷

  坡頂有靜載荷

  坡頂有動載荷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中密的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

  1:0.75

  1:1.00

  1:1.25

  硬塑的粉土

  1:0.67

  1:0.75

  1:1.00

  中密的碎石類土(充填物為黏性土)

  1:0.50

  1:0.67

  1:0.75

  硬塑的粉質黏土、黏土

  1:0.33

  1:0.50

  1:0.67

  老黃土

  1:0.10

  1:0.25

  1:0.33

  軟土(經井點降水)

  1:1.00

  —

  —

  硬質巖

  1:0

  1:0

  1:0

  注:1 靜載荷系指堆土或料堆等,動載荷系指有機械挖土、吊管機和推土機等動力機械作業(yè)。

  2 對軟土地區(qū),開挖深度不應超過4m。

  3 凍土地區(qū),應根據凍土可能的變化趨勢及土壤特性經現(xiàn)場試挖確定邊坡坡度值。

  4.3.4 管溝寬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管溝深度小于或等于5m時,溝底寬度應按下式計算:

  B=Do+K (4.3.4)

  式中:B——溝底寬度(m);

  Do——鋼管的結構外徑(m),包括防腐及保溫層的厚度,兩條或兩條以上的管道同溝敷設時,Do應取各管道結構外徑之和加上相鄰管道之間的凈距之和;

  K——溝底加寬裕量(m),宜按表4.3.4取值。

  表4.3.4 溝底加寬裕量(m)

  條件因素

  溝上焊接

  溝下焊條電弧焊接

  溝下半自動

  焊接處管溝

  溝下焊接彎頭、

  彎管及連頭處管溝

  土質管溝

  巖石爆破

  管溝

  彎頭、

  冷彎管處管溝

  土質管溝

  巖石爆破管溝

  溝中有水

  溝中無水

  溝中有水

  溝中無水

  溝深3m以內

  0.7

  0.5

  0.9

  1.5

  1.0

  0.8

  0.9

  1.6

  2.0

  溝深3m~5m

  0.9

  0.7

  1.1

  1.5

  1.2

  1.0

  1.1

  1.6

  2.0

  注:1 當采用機械開挖管溝,計算的溝底寬度小于挖斗寬度時,溝底寬度應按挖斗寬度計算。

  2 溝下焊接彎頭、彎管、碰口及半自動焊接處的管溝加寬范圍宜為工作點兩邊各1m。

  2 當管溝需要加支撐,在決定底寬時,應計入支撐結構的厚度。

  3 當管溝深度大于5m時,應根據土壤類別及物理力學性質確定溝底寬度。

  4.3.5 巖石及礫石區(qū)的管溝,溝底比土壤區(qū)管溝超挖不應小于0.2m,并用細土或砂將超挖部分壓實墊平后方可下管。管溝回填時,應先用細土回填至管頂以上0.3m,方可用原開挖土回填并壓實。管溝回填土在不影響土地復耕或水土保持的情況下宜高出地面0.3m。

  4.3.6 農耕區(qū)及其他植被區(qū)的管溝開挖,應將表層耕(腐)質土和下層土分別堆放,管溝回填時應將耕(腐)質土回填到表層。

  4.3.7 當管溝縱坡較大時,應根據土壤性質,采取防止回填土下滑或回填細土流失的措施。

  4.3.8 在沼澤、水網(含水田)地區(qū)的管道,當覆土層不足以克服管浮力時,應采取穩(wěn)管措施。有積水的管溝,宜排凈水后回填,否則應采取防止回填作業(yè)造成管道位移的措施。

  4.3.9 當輸氣管道采用土堤埋設時,土堤高度和頂部寬度應根據地形、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土壤類別及性質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管道在土堤中的覆土厚度不應小于0.8m,土堤頂部寬度不應小于管道直徑的兩倍且不得小于1.0m;

  2 土堤的邊坡坡度值應根據土壤類別和土堤的高度確定,管底以下黏性土土堤,壓實系數(shù)宜為0.94~0.97,堤高小于2m時,邊坡坡度值宜為1:1~1:1.25,堤高為2m~5m時,邊坡坡度值宜為1:1.25~1:1.5,土堤受水浸淹沒部分的邊坡宜采用1:2的邊坡坡度值;

  3 位于斜坡上的土堤應進行穩(wěn)定性計算。當自然地面坡度大于20%時,應采取防止填土沿坡面滑動的措施;

  4 當土堤阻礙地表水或地下水泄流時,應設置泄水設施。泄水能力應根據地形和匯水量按防洪標準重現(xiàn)期為25年一遇的洪水量設計,并應采取防止水流對土堤沖刷的措施;

  5 土堤的回填土,其透水性能宜相近;

  6 沿土堤基底表面的植被應清除干凈;

  7 軟弱地基上的土堤應采取防止填土后基礎沉陷的措施。

  4.3.10 輸氣管道通過人工或天然障礙物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23和《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59的有關規(guī)定。

  4.3.11 埋地輸氣管道與其他埋地管道、電力電纜、通信光(電)纜交叉的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管道與其他管道交叉時,垂直凈距不應小于0.3m,當小于0.3m時,兩管間交叉處應設置堅固的絕緣隔離物,交叉點兩側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應確保管道防腐層無缺陷;

  2 輸氣管道與電力電纜、通信光(電)纜交叉時,垂直凈距不應小于0.5m,交叉點兩側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應確保管道防腐層無缺陷。

  4.3.12 埋地輸氣管道與高壓交流輸電線路桿(塔)和接地體之間的距離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開闊地區(qū),埋地管道與高壓交流輸電線路桿(塔)基腳間的最小距離不宜小于桿(塔)高;

  2 在路由受限地區(qū),埋地管道與交流輸電系統(tǒng)的各種接地裝置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不宜小于表4.3.12的規(guī)定。在采取故障屏蔽、接地、隔離等防護措施后,表4.3.12規(guī)定的距離可適當減小。

  表4.3.12 埋地管道與交流接地體的最小距離(m)

  電壓等級(kV)

  ≤220

  330

  500

  鐵塔或電桿接地

  5.0

  6.0

  7.5

  4.3.13 地面敷設的輸氣管道與架空交流輸電線路的距離應符合表4.3.13的規(guī)定。

  表4.3.13 地面管道與架空輸電線路最小距離(m)

  項目

  電壓等級(kV)

  3~10

  35~66

  110

  220

  330

  500

  750

  1000

  單回路

  雙回路

  (逆相序)

  最小垂直距離

  3.0

  4.0

  4.0

  5.0

  6.0

  7.5

  9.5

  18

  16

  最小水平距離

  開闊地區(qū)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

  (塔)高

  最高桿(塔)高

  路徑受限地區(qū)

  2.0

  4.0

  4.0

  5.0

  6.0

  7.5

  9.5

  13

  注:表中最小水平距離為邊導線至管道任何部分的水平距離。

  4.3.14 彎管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線路用熱煨彎管的曲率半徑不應小于管子外徑的5倍,并應滿足清管器或檢測儀器能順利通過的要求;

  2 熱煨彎管的任何部位不得有裂紋和其他機械損傷,其兩端部100mm長直管段范圍內的圓度不應大于連接管圓度的規(guī)定值,其他部位的圓度不應大于2.5%;

  3 不應采用有環(huán)向焊縫的鋼管制作熱煨彎管;

  4 冷彎彎管的最小曲率半徑應符合表4.3.14的規(guī)定。

  表4.3.14 冷彎彎管最小曲率半徑

  公稱直徑DN(mm)

  最小曲率半徑R(mm)

  ≤300

  18D

  350

  21D

  400

  24D

  450

  27D

  500

  30D

  550≤DN≤1000

  40D

  ≥1050

  50D

  注:表中的D為鋼管外徑(mm)。

  4.3.15 輸氣管道采用彈性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彈性敷設管道與相鄰的反向彈性彎管之間及彈性彎管和人工彎管之間,應采用直管段連接,直管段長度不應小于管子外徑值,且不應小于500mm;

  2 彈性敷設管道的曲率半徑應滿足管子強度要求,且不應小于鋼管外徑的1000倍,垂直面上彈性敷設管道的曲率半徑還應大于管在自重作用下產生的撓度曲線的曲率半徑,曲率半徑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R——管道彈性彎曲曲率半徑(m);

  α——管道的轉角(°);

  D——鋼管外徑(cm)。

  4.3.16 彎管不得使用褶皺彎或蝦米彎彎管代替。管子對接偏差不應大于3°。

  4.3.17 管道通過較大的陡坡地段以及受溫度變化影響,應校核管道的穩(wěn)定性,并宜根據計算結果確定設置錨固或采取其他管道穩(wěn)定的措施。當采用錨固墩時,管道與錨固墩之間應有良好的電絕緣。

  4.3.18 埋地輸氣管道與民用炸藥儲存?zhèn)}庫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埋地輸氣管道與民用炸藥儲存?zhèn)}庫的最小水平距離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R——管道與民用炸藥儲存?zhèn)}庫的最小水平距離(m);

  e——常數(shù),取2.718;

  Q——炸藥庫容量(kg),1000kg≤Q≤10000kg。

  2 當炸藥庫與管道之間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按本規(guī)范式(4.3.18)計算的水平距離值可折減15%~20%:

  1)炸藥庫地面標高大于管道的管頂標高;

  2)炸藥庫與管道間存在深度大于管溝深度的溝渠;

  3)炸藥庫與管道間存在寬度大于50m且高度大于10m的山體。

  3 無論現(xiàn)狀炸藥庫的庫存藥量有多少,本規(guī)范式(4.3.18)中的炸藥庫容量Q應按政府部門批準的建庫規(guī)模取值。庫存藥量不足1000kg應按1000kg取值計算。

  4.4 并行管道敷設

  4.4.1 并行敷設的管道,應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及共用公用設施,先建管道應為后建管道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創(chuàng)造條件。

  4.4.2 不受地形、地物或規(guī)劃限制地段的并行管道,最小凈距不應小于6m。

  4.4.3 受地形、地物或規(guī)劃限制地段的并行管道,采取安全措施后凈距可小于6m,同期建設時可同溝敷設,同溝敷設的并行管道,間距應滿足施工及維護需求且最小凈距不應小于0.5m。

  4.4.4 穿越段的并行管道,應根據建設時機和影響因素綜合分析確定間距。共用隧道、跨越管橋及涵洞設施的并行管道,凈距不應小于0.5m。

  4.4.5 石方地段不同期建設的并行管道,后建管道采用爆破開挖管溝時,并行凈距宜大于20m且應控制爆破參數(shù)。

  4.4.6 穿越全新世活動斷層的并行管道不宜同溝敷設。

  4.5 線路截斷閥(室)的設置

  4.5.1 輸氣管道應設置線路截斷閥(室),管道沿線相鄰截斷閥之間的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以一級地區(qū)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32km;

  2 以二級地區(qū)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24km;

  3 以三級地區(qū)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16km;

  4 以四級地區(qū)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8km;

  5 本條第1款至第4款規(guī)定的線路截斷閥間距,如因地物、土地征用、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造成選址受限的可作調增,一、二、三、四級地區(qū)調增分別不應超過4km、3km、2km、1km。

  4.5.2 線路截斷閥(室)應選擇在交通方便、地形開闊、地勢相對較高的地方,防洪設防標準不應低于重現(xiàn)期25年一遇。線路截斷閥(室)選址受限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與電力、通信線路桿(塔)的間距不應小于桿(塔)的高度再加3m;

  2 距鐵路用地界外不應小于3m;

  3 距公路用地界外不應小于3m;

  4 與建筑物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2m。

  4.5.3 線路截斷閥及與輸氣管線連通的第一個其他閥門應采用焊接連接閥門。截斷閥可采用自動或手動閥門,并應能通過清管器或檢測儀器,采用自動閥時,應同時具有手動操作功能。

  4.5.4 截斷閥可安裝在地面上或埋地。截斷閥及其輔助工藝管道應采取穩(wěn)固措施。截斷閥及其配套設施宜采用圍欄或圍墻進行保護。

  4.6 線路管道防腐與保溫

  4.6.1 輸氣管道應采取外防腐層加陰極保護的聯(lián)合防護措施,管道的防腐蝕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質管道外腐蝕控制規(guī)范》GB/T 21447的有關規(guī)定。

  4.6.2 管道外防腐層類型、等級的選擇應根據地形與地質條件、管道所處環(huán)境的腐蝕性、地理位置、輸送介質溫度、雜散電流、經濟性等綜合因素確定。管道外防腐層的性能及施工技術要求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

  4.6.3 管道陰極保護設計應根據工程規(guī)模、土壤環(huán)境、管道防腐層質量等因素,經濟合理地選用保護方式,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埋地鋼質管道陰極保護技術規(guī)范》GB/T 21448的有關規(guī)定。

  4.6.4 陰極保護管道應與非保護構筑物電絕緣。在絕緣接頭或絕緣法蘭的連接設施上應設置防高壓電涌沖擊的保護設施。

  4.6.5 在交、直流干擾源影響區(qū)域內的管道,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埋地鋼質管道交流干擾防護技術標準》GB/T 50698和《埋地鋼質管道直流干擾防護技術標準》GB 50991的規(guī)定,采取有效的減緩干擾的防護措施。

  4.6.6 陰極保護管道應設置陰極保護參數(shù)測試設施,宜設置陰極保護參數(shù)監(jiān)測裝置。

  4.6.7 非同溝敷設的并行管道宜分別實施陰極保護,陽極地床方式和位置的選擇應能避免相互之間的干擾。同溝敷設且陰極保護站合建的管段可采用聯(lián)合保護。

  4.6.8 地面以上敷設的管道如需保溫時,應采用防腐層進行防腐,保溫層材料和保護層材料的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工業(yè)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264的有關規(guī)定。

  4.7 線路水工保護

  4.7.1 管道水工保護設計應依據當?shù)貧庀?、水文、地形及地質等條件,結合當?shù)厥┕げ牧霞敖涷炞龇ǎ扇≈参锎胧┖凸こ檀胧┫嘟Y合的綜合防治措施。

  4.7.2 管道通過土(石)坎、田坎、陡坡、河流、沖溝、崾峴、溝渠、不穩(wěn)定邊坡地段時,應因地制宜地采取保護管道和防止水土流失的水工保護措施。

  4.7.3 管道通過易受水流沖刷的河(溝)岸時,應采取護岸措施。護岸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符合防洪及河道、水利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

  2 應保證水流順暢,不得沖、淘穿越管段及河床岸坡;

  3 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根據水流及沖刷程度,采用拋石護岸、石籠護岸、漿砌石或干砌塊石護岸、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護岸措施;

  4 護岸寬度應根據實際水文地質條件確定,且不應小于施工擾動岸坡的寬度。護岸頂高出設計洪水位(含浪高和壅水高)不應小于0.5m。護岸不應減少或改變河道的過水斷面。

  4.7.4 河流、溝渠穿越地段的水工保護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23的有關規(guī)定。

  4.7.5 山地敷設埋地管道的水工保護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管道順坡埋地敷設時,應依據管道縱坡坡度、回填土特性和管溝地質條件,在管溝內設置截水墻,截水墻的間距宜為10m~20m;

  2 管道橫坡向埋地敷設時,管溝附近坡面應保持穩(wěn)定,水工保護設計應根據地形、地質條件綜合布置坡面截、排水系統(tǒng)和支擋防護措施;

  3 應依據邊坡坡度在坡腳處設置護坡或擋土墻防護措施;

  4 宜根據邊坡雨水匯流流量在坡面設置截、排水溝。排水溝應充分利用原始坡面溝道,出水口設置位置不應對管道、耕地或鄰近建(構)筑物形成沖刷。

  4.7.6 管道通過土(石)坎、田坎段時,可采取漿砌石堡坎、干砌石堡坎、加筋土堡坎或袋裝土堡坎結構形式進行防護,堡坎寬度不應小于施工作業(yè)帶擾動寬度。

  4.8 管道標識

  4.8.1 管道沿線應設置里程樁、轉角樁、標志樁、交叉樁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標識。

  4.8.2 管徑相同且并行凈距小于6m的埋地管道,以及管徑相同共用隧道、涵洞或共用管橋跨越的管道,應有可明顯區(qū)分識別的標識。

  4.8.3 通過人口密集區(qū)、易受第三方損壞地段的埋地管道應加密設置標識樁和警示牌,并應在管頂上方連續(xù)埋設警示帶。

  4.8.4 平面改變方向一次轉角大于5°時,應設置轉角樁。平面上彈性敷設的管道,應在彈性敷設段設置加密標識樁。

  4.8.5 地面敷設的管段應設警示牌并采取保護措施。


  5 管道和管道附件的結構設計

  5.1 管道強度和穩(wěn)定性計算

  5.1.1 管道強度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埋地管道強度設計應根據管段所處地區(qū)等級以及所承受永久荷載、可變荷載和偶然荷載而定,通過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0.05g至小于或等于0.4g地區(qū)內的管道,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線路工程抗震技術規(guī)范》GB 50470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強度設計和校核;

  2 埋地直管段的軸向應力與環(huán)向應力組合的當量應力,應小于鋼管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90%,管道附件的設計強度不應小于相連管道直管段的設計強度;

  3 輸氣管道采用的鋼管符合本規(guī)范第5.2.2條規(guī)定時,焊縫系數(shù)值應取1.0。

  5.1.2 輸氣管道強度計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直管段管壁厚度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δ——鋼管計算壁厚(mm);

  P——設計壓力(MPa);

  D——鋼管外徑(mm);

  σs——鋼管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MPa);

  φ——焊縫系數(shù);

  F——強度設計系數(shù),應按本規(guī)范表4.2.3和表4.2.4選取;

  t——溫度折減系數(shù),當溫度小于120℃時,t值應取1.0。

  2 受約束的埋地直管段軸向應力計算和當量應力校核,應按本規(guī)范附錄B進行計算。

  3 當溫度變化較大時,應進行熱脹應力計算。必要時應采取限制熱脹位移的措施。

  4 受內壓和溫差共同作用下彎頭的組合應力,應按本規(guī)范附錄C進行計算。

  5 常用鋼管的屈服強度應符合表5.1.2的規(guī)定。

  表5.1.2 常用鋼管屆服強度要求(MPa)

  鋼管鋼級

  無縫和焊接鋼管管體

  鋼管鋼級

  無縫和焊接鋼管管體

  屈服強度Rt0.5

  屈服強度Rt0.5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L245

  245

  450

  L450

  450

  600

  L290

  290

  495

  L485

  485

  635

  L320

  320

  525

  L555

  555

  705

  L360

  360

  530

  L625

  625

  775

  L390

  390

  545

  L690

  690

  840

  L415

  415

  565

  L830

  830

  1050

  注:1 Rt0.5表示屈服強度(0.5%總伸長率)。

  2 L690、L830適用于RP0.2(0.2%非比例伸長)。

  5.1.3 輸氣管道的最小管壁厚度不應小于4.5mm,鋼管外徑與壁厚之比不應大于100。

  5.1.4 輸氣管道徑向穩(wěn)定校核應按下列公式進行計算。當管道埋設較深或外荷載較大時,應按無內壓狀態(tài)校核穩(wěn)定性。

  式中:△x——鋼管水平方向最大變形量(m);

  D——鋼管外徑(m);

  Z——鋼管變形滯后系數(shù),宜取1.5;

  K——基床系數(shù),宜按本規(guī)范附錄D的規(guī)定選取;

  W——作用在單位管長上的總豎向荷載(N/m);

  Dm——鋼管平均直徑(m);

  E——鋼材彈性模量(N/㎡);

  I——單位管長截面慣性矩(m4/m);

  Es——土壤變形模量(N/㎡),Es值應采用現(xiàn)場實測數(shù),當無實測資料時,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D的規(guī)定選取;

  W1——單位管長上的豎向永久荷載(N/m);

  W2——地面可變荷載傳遞到管道上的荷載(N/m);

  δn——鋼管公稱壁厚(m)。

  5.1.5 曾采用冷加工使其符合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鋼管,以后又將其不限時間加熱到高于480℃或高于320℃超過1h(焊接除外),該鋼管允許承受的最高壓力,不應超過按本規(guī)范式(5.1.2)計算值的75%。

  5.2 材料

  5.2.1 輸氣管道所用鋼管及管道附件的選材,應根據操作壓力、溫度、介質特性、使用地區(qū)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采用的鋼管和鋼材,應具有良好的韌性和焊接性能。

  5.2.2 輸氣管道選用的鋼管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業(yè)管線輸送系統(tǒng)用鋼管》GB/T 9711中的PSL2級、《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GB 5310、《高壓化肥設備用無縫鋼管》GB 6479及《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GB/T 8163的有關規(guī)定。

  5.2.3 輸氣管道所采用的鋼管和管道附件,應根據強度等級、管徑、壁厚、焊接方式及使用環(huán)境溫度等因素對材料提出韌性要求。

  5.2.4 鋼級不明的材料不應用于管道及其管道附件制作。鑄鐵和鑄鋼不應用于制造管件。

  5.2.5 鋼管應在工廠逐根進行靜水壓試驗,管體或焊縫不得滲漏,管壁應無明顯的鼓脹。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設計系數(shù)的鋼管,工廠靜水壓試驗壓力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不應小于管材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95%。其他設計系數(shù)使用的鋼管,工廠靜水壓試驗壓力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不宜小于管材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90%。

  5.2.6 處于寒冷地區(qū)地面安裝的承壓元件、法蘭及緊固件等材料的力學性能應滿足設計最低溫度的使用要求。

  5.2.7 鋼管表面的鑿痕、槽痕、刻痕和凹痕等有害缺陷處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鋼管在運輸、安裝或修理中造成壁厚減薄時,管壁上任一點的厚度不應小于按本規(guī)范式(5.1.2)計算確定的鋼管壁厚的90%;

  2 鑿痕、槽痕應打磨光滑,對被電弧燒痕所造成的“冶金學上的刻痕”應打磨掉,并圓滑過渡,打磨后的管壁厚度小于本規(guī)范第5.2.7 條第1款的規(guī)定時,應將管子受損部分整段切除,不得嵌補;

  3 在縱向或環(huán)向焊縫處影響鋼管曲率的凹痕均應去除,其他部位的凹痕深度,當鋼管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300mm時,不應大于6mm,當鋼管公稱直徑大于300mm時,不應大于鋼管公稱直徑的2%,當凹痕深度不符合要求時,應將管受損部分整段切除,不得嵌補或將凹痕敲臌。

  5.2.8 放空管線、管件和放空立管的材料宜按低溫低應力工況校核。

  5.3 管道附件

  5.3.1 管道附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管件的制作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鋼板制對焊管件》GB/T 13401、《鋼制對焊無縫管件》GB/T 12459、《鋼制對焊管件規(guī)范》SY/T 0510及《油氣輸送用鋼制感應加熱彎管》SY/T 5257的有關規(guī)定,鋼制管法蘭、法蘭蓋、法蘭緊固件及法蘭用墊片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GB 9112~GB 9131系列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2 快開盲板的設計制作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快速開關盲板技術規(guī)范》SY/T 0556的有關規(guī)定。

  5.3.2 管道附件與沒有軸向約束的直管連接時,應按本規(guī)范附錄E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承受熱膨脹的強度校核。

  5.3.3 彎管的管壁厚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δb——彎管的管壁計算厚度(mm);

  δ——與彎管所連接的同材質直管段管壁計算厚度(mm);

  m——彎管的管壁厚度增大系數(shù);

  R——彎管的曲率半徑(mm);

  D——彎管的外直徑(mm)。

  5.3.4 主管上不宜直接開孔焊接支管。當直接在主管上開孔與支管連接或自制三通時,開孔削弱部分可按等面積補強,結構和計算方法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F的規(guī)定。當支管外徑大于或等于1/2主管內徑時,應采用標準三通件。

  5.3.5 異徑接頭可采用帶折邊或不帶折邊的兩種結構形式,強度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壓力容器》GB 150.1~GB 150.4的有關規(guī)定。

  5.3.6 管封頭應采用長短軸比值為2的標準型橢圓形封頭,結構、尺寸和強度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壓力容器》GB 150.1~GB 150.4的有關規(guī)定。

  5.3.7 管法蘭的選用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法蘭的密封墊片和緊固件應與法蘭配套選用。絕緣接頭和絕緣法蘭的設計、制造及檢驗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絕緣接頭與絕緣法蘭技術規(guī)范》SY/T 0516的有關規(guī)定。

  5.3.8 在防爆區(qū)內使用的閥門,應具有耐火性能。防爆區(qū)采用的設備應具有相應的防爆等級,輸氣站及閥室的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0.1.7條和附錄J的規(guī)定。

  5.3.9 需要通過清管器和檢測儀器的閥門,應選用全通徑閥門。

  5.3.10 與工藝管道連接的設備、管道附件和壓力容器應滿足管道系統(tǒng)1.5倍設計壓力的強度試驗要求。


  6 輸氣站

  6.1 輸氣站設置

  6.1.1 輸氣站的設置應符合目標市場、線路走向和輸氣工藝設計的要求,各類輸氣站宜聯(lián)合建設。

  6.1.2 輸氣站位置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滿足地形平緩、地勢相對較高及近遠期擴建需求;

  2 應滿足供電、給水、排水、生活及交通方便的需求;

  3 應避開山洪、滑坡、地面沉降、風蝕沙埋等不良工程地質地段及其他不宜設站的地方;

  4 壓氣站的位置選擇宜遠離噪聲敏感區(qū);

  5 區(qū)域布置的防火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的有關規(guī)定。

  6.1.3 輸氣站內平面布置、防火安全、場內道路交通與外界公路的連接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和《石油天然氣工程總圖設計規(guī)范》SY/T 0048的有關規(guī)定。

  6.2 站場工藝

  6.2.1 輸氣站設計輸氣能力應與管道系統(tǒng)設計輸氣能力匹配。

  6.2.2 輸氣站應根據設備運行對氣體中固液含量的要求,分析確定分離過濾設備的設置。

  6.2.3 調壓及計量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滿足輸氣工藝、生產運行及檢修需要;

  2 在需控制壓力及需要對氣體流量進行控制和調節(jié)的管段上應設置調壓設施,調壓應注意節(jié)流溫降的影響;

  3 具有貿易交接、設備運行流量分配和自耗氣的工藝管路上應設置計量設施;

  4 計量流程的設計及設備的選擇應滿足流量變化的要求。

  6.2.4 清管設施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清管設施宜與輸氣站合并建設,當輸氣站站間距超過清管器可靠運行距離時,應單獨設置清管站;

  2 清管工藝應采用不停氣密閉清管工藝流程,進出站的管段上宜設置清管器通過指示器;

  3 清管器收、發(fā)筒的結構尺寸應能滿足通過清管器或智能檢測器的要求;

  4 清管作業(yè)清除的污物應進行收集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6.2.5 輸氣站放空設計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4.7條的要求。

  6.2.6 輸氣站生產的污液宜集中收集,應根據污物源的點位、數(shù)量、物性參數(shù)等設計排污管道系統(tǒng),排污管道的終端應設排污池或排污罐。

  6.3 壓縮機組的布置及廠房設計

  6.3.1 壓縮機組應根據工作環(huán)境及對機組的要求,布置在露天或廠房內。在嚴寒地區(qū)、噪聲控制地區(qū)或風沙地區(qū)宜采用全封閉式廠房,其他地區(qū)宜采用敞開式或半敞開式廠房。

  6.3.2 廠房內壓縮機及其輔助設備的布置,應根據機型、機組功率、外型尺寸、檢修方式、運輸?shù)纫蛩匕磫螌踊螂p層布置,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兩臺壓縮機組的突出部分間距及壓縮機組與墻的間距,應能滿足操作、檢修的場地和通道要求;

  2 壓縮機組的布置應便于管線和設備安裝;

  3 壓縮機基礎的布置和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動力機器基礎設計規(guī)范》GB 50040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采取相應的減振、隔振措施。

  6.3.3 壓氣站內建(構)筑物的防火、防爆和噪聲控制應按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計。

  6.3.4 壓縮機房的每一操作層及其高出地面3m以上的操作平臺(不包括單獨的發(fā)動機平臺),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及通向地面的梯子。操作平臺上的任意點沿通道中心線與安全出口之間的最大距離不得大于25m。安全出口和通往安全地帶的通道,必須暢通無阻。壓縮機房設置的平開門應朝外開。

  6.3.5 壓縮機房的建筑平面、空間布置應滿足工藝流程、設備布置、設備安裝和維修的要求。

  6.3.6 壓縮機廠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的有關規(guī)定。

  6.3.7 壓縮機房內,應根據壓縮機檢修的需要配置供檢修用的固定起重設備。當壓縮機組布置在露天、敞開式廠房內或機組自帶起吊設備時,可不設固定起重設備,但應設置移動式起重設備的吊裝場地和行駛通道。

  6.4 壓氣站工藝及輔助系統(tǒng)

  6.4.1 壓氣站工藝流程設計應根據輸氣系統(tǒng)工藝要求,滿足氣體的除塵、分液、增壓、冷卻、越站、試運作業(yè)和機組的啟動、停機、正常操作及安全保護等要求。

  6.4.2 壓氣站宜設置分離過濾設備,處理后的天然氣應符合壓縮機組對固液含量的要求。

  6.4.3 壓氣站內的總壓降不宜大于0.25MPa。

  6.4.4 當壓縮機出口氣體溫度高于下游設施、管道以及管道敷設環(huán)境允許的最高操作溫度或為提高氣體輸送效率時,應設置冷卻器。

  6.4.5 每一臺離心式壓縮機組宜設天然氣流量計量設施。

  6.4.6 壓縮機組能耗宜采用單機計量。

  6.4.7 壓縮機組進、出口管線上應設截斷閥,截斷閥宜布置在壓縮機廠房外,其控制應納入機組控制系統(tǒng)。

  6.4.8 壓縮機采用燃機驅動時,燃機的燃料氣供給系統(tǒng)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燃料氣的氣質、壓力、流量應滿足燃機的運行要求;

  2 燃料氣管線應從壓縮機進口截斷閥上游的總管上接出,應設置調壓設施和對單臺機組的計量設施;

  3 燃料氣管線在進入壓縮機廠房前及每臺燃機前應裝設截斷閥;

  4 燃料氣安全放空宜在核算放空背壓后接入站場相同壓力等級的放空系統(tǒng);

  5 燃料氣中可能出現(xiàn)凝液時,宜在燃料氣系統(tǒng)加裝氣-液聚結器或其他能去除凝液的設施。

  6.4.9 離心式壓縮機的潤滑油系統(tǒng)的動力應由主潤滑油泵、輔助潤滑油泵和緊急潤滑油泵或高位油箱構成。輔助油泵的出油管應設單向閥。

  6.4.10 采用注油潤滑的往復式壓縮機各級出口均應設氣-液分離設備。

  6.4.11 冷卻系統(tǒng)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氣體冷卻應根據壓氣站所處地理位置、氣象、水源、排水、供配電等情況比較確定,可采用空冷、水冷或其他冷卻方式,氣體通過冷卻器的壓力損失不宜大于0.07MPa;

  2 往復式壓縮機和燃氣發(fā)動機氣缸壁冷卻水宜采用密閉循環(huán)冷卻;

  3 冷卻系統(tǒng)的布置應注意與相鄰散熱設施的關系,應避免相互干擾。

  6.4.12 壓縮空氣系統(tǒng)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壓縮空氣系統(tǒng)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壓縮空氣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29的有關規(guī)定;

  2 壓縮空氣系統(tǒng)所提供的壓縮空氣應滿足離心式壓縮機、電機正壓通風,站內儀表用風及其他設施對氣量、氣質、壓力的要求;

  3 空氣儲罐容量應滿足15min干氣密封、儀表用風等的氣量要求;

  4 空氣罐或罐組出口處宜設置止回閥。

  6.4.13 燃氣輪機的啟動宜采用電液馬達啟動、交流電機啟動或氣馬達啟動。當采用氣馬達啟動時,驅動氣馬達的氣體氣質及氣體參數(shù)應符合設備制造廠的要求,應在每臺發(fā)動機附近的啟動用空氣管線上設置止回閥。

  6.4.14 以燃氣為動力的壓縮機組應設置空氣進氣過濾系統(tǒng),過濾后的氣質應符合設備制造廠的要求。

  6.4.15 以燃氣為動力的壓縮機組的廢氣排放口應高于新鮮空氣進氣系統(tǒng)的進氣口,宜位于進氣口當?shù)刈钚★L頻上風向,廢氣排放口與新鮮空氣進氣口應保持足夠的距離,避免廢氣重新吸入進氣口。

  6.5 壓縮機組的選型及配置

  6.5.1 壓縮機組的選型和臺數(shù),應根據壓氣站的總流量、總壓比、出站壓力、氣質等參數(shù),結合機組備用方式,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6.5.2 壓氣站宜選用離心式壓縮機。在站壓比較高、輸量較小時,可選用往復式壓縮機。

  6.5.3 同一壓氣站內的壓縮機組宜采用同一機型。

  6.5.4 壓縮機的原動機選型應結合當?shù)啬茉垂┙o情況及環(huán)境條件,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離心式壓縮機宜采用燃氣輪機、變頻調速電機或機械調速電機,往復式壓縮機宜采用燃氣發(fā)動機或電機。

  6.5.5 驅動設備所需的功率應與壓縮機相匹配。驅動設備的現(xiàn)場功率應有適當裕量,應能滿足不同季節(jié)環(huán)境溫度、不同海拔高度條件下的工況需求,且應能克服由于運行年限增長等原因可能引起的功率下降。壓縮機的軸功率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G進行計算。

  6.6 壓縮機組的安全保護

  6.6.1 往復式壓縮機出口與第一個截斷閥之間應裝設安全閥和放空閥,安全閥的泄放能力不應小于壓縮機的最大排量。

  6.6.2 每臺壓縮機組應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壓縮機氣體進口應設置壓力高限、低限報警和低限越限停機裝置;

  2 壓縮機氣體出口應設置壓力高限報警和高限越限停機裝置;

  3 壓縮機的原動機(除電動機外)應設置轉速高限報警和超限停機裝置;

  4 啟動氣和燃料氣管線應設置限流及超壓保護設施。燃料氣管線應設置停機或故障時的自動切斷氣源及排空設施;

  5 壓縮機組潤滑油系統(tǒng)應有報警和停機裝置;

  6 壓縮機組應設置振動監(jiān)控裝置及振動高限報警、超限自動停機裝置;

  7 壓縮機組應設置軸承溫度及燃氣輪機透平進口氣體溫度監(jiān)控裝置,溫度高限報警、超限自動停機裝置;

  8 離心式壓縮機應設置喘振檢測及控制設施;

  9 壓縮機組的冷卻系統(tǒng)應設置振動檢測及超限自動停車裝置;

  10 壓縮機組應設軸位移檢測、報警及超限自動停機裝置;

  11 壓縮機的干氣密封系統(tǒng)應有泄放超限報警裝置。

  6.6.3 事故緊急停機時,壓縮機進、出口閥應自動關閉,防喘振閥應自動開啟,壓縮機及其配管應自動泄壓。

  6.7 站內管線

  6.7.1 站內所有工藝管道均應采用鋼管及鋼質管件。鋼管材料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2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

  6.7.2 機組的儀表、控制、取樣、潤滑油,離心式壓縮機用密封氣、燃料氣、壓縮空氣等系統(tǒng)的閥門、管道及管件等宜采用不銹鋼材質。

  6.7.3 鋼管強度計算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1.2條的規(guī)定,設計系數(shù)的選擇應符合本規(guī)范表4.2.4的規(guī)定。

  6.7.4 站內管線安裝設計應采取減小振動和熱應力的措施。壓縮機進、出口配管對壓縮機連接法蘭所產生的應力應小于壓縮機技術條件的允許值。

  6.7.5 管線的連接方式除因安裝需要采用螺紋、卡套或法蘭連接外,均應采用焊接。

  6.7.6 輸氣站內管線應采用地上或埋地敷設,不宜采用管溝敷設。當采用管溝敷設時,應采取防止天然氣泄漏積聚的措施。

  6.7.7 管道穿越車行道路和圍墻基礎時,宜采取保護措施。

  6.7.8 從站內分離設備至壓縮機入口的管段宜進行內壁清洗。

  6.7.9 與分離器、清管收發(fā)筒、壓縮機組等設備相連的地面和埋地管道應采取防止管道沉降或位移的措施。

  6.8 站內管道及設備的防腐與保溫

  6.8.1 站場地面以上的鋼質管道和金屬設施應采用防腐層進行防腐蝕防護。

  6.8.2 站場埋地鋼質管道的防腐層宜采用加強級或特加強級,可采取外防腐層加陰極保護的聯(lián)合防護措施。

  6.8.3 因工藝或材料低溫性能原因需要保溫的管道和設備,應進行保溫。

  6.8.4 保溫管道及設備應采用防腐層進行防腐。埋地管道的保溫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埋地鋼質管道防腐保溫層技術標準》GB/T 50538的有關規(guī)定。地上鋼質管道及設備的保溫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工業(yè)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264的有關規(guī)定。


  7 地下儲氣庫地面設施

  7.1 一般規(guī)定

  7.1.1 地下儲氣庫地面設施設計范圍應包括采、注氣井井口至輸氣干線之間的工藝及相關輔助設施。

  7.1.2 地下儲氣庫地面設施的設計處理能力應根據地質結構的儲、供氣能力,按設計委托書或合同規(guī)定的季節(jié)調峰氣量、日調峰氣量或應急調峰氣量確定。

  7.1.3 地下儲氣庫宜靠近負荷中心。

  7.1.4 注氣站、采氣站宜合一建設,注氣站、采氣站宜靠近注采井場。

  7.1.5 注入氣應滿足地下儲氣庫地面設備及地質構造對氣質的要求。采出的外輸氣應滿足本規(guī)范第3.1.2條對氣質的要求。

  7.1.6 集注站宜遠離噪聲敏感區(qū),注氣壓縮機宜采取噪聲控制措施。

  7.1.7 地下儲氣庫地面站場防火間距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的有關規(guī)定。

  7.1.8 其他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地下儲氣庫設計規(guī)范》SY/T 6848的有關規(guī)定。合景凈化工程公司m.hardtofindfoods.com

  7.2 地面工藝

  7.2.1 注氣工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壓縮機的進氣管線上應設置過濾分離設備,處理后天然氣應符合壓縮機組對固液含量的要求;

  2 根據儲氣庫地質條件要求,對注入的天然氣應采取除油措施;

  3 每口單井的注氣量應進行計量;

  4 注氣管線應設置安全截斷閥。

  7.2.2 采氣工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采氣系統(tǒng)應有可靠的氣液分離設備,采出氣應有計量和氣質分析設施;

  2 采出氣應采取防止水合物形成的措施;

  3 應根據地下儲氣庫的不同類型,經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采出天然氣的脫水、脫烴、脫酸工藝流程;

  4 采用節(jié)流方式控制水、烴露點的工藝裝置,宜配置雙套調壓節(jié)流裝置,調壓裝置宜采用降噪措施;

  5 采氣工藝應充分利用地層壓力能,采、注氣管線宜合一使用,采氣、注氣系統(tǒng)間應采取可靠的截斷措施;

  6 采氣管線應設置安全截斷閥。

  7.2.3 地下儲氣庫輔助系統(tǒng)應適應注采井、觀察井的操作及監(jiān)測要求。

  7.3 設備選擇

  7.3.1 壓縮機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注氣壓縮機的選型、配置及工藝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章的要求,注氣壓縮機不宜設置備用;

  2 地下儲氣庫注氣壓縮機宜選擇往復式壓縮機,壓縮機各級出口宜在冷卻器前設置潤滑油分離器,當注氣量較大時,可選用離心式壓縮機;

  3 注氣壓縮機的選型宜兼顧注氣和采氣;

  4 當?shù)毓╇娤到y(tǒng)可靠,供電量充裕時,注氣壓縮機宜選擇電驅。

  7.3.2 冷卻器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宜選擇空冷器;

  2 空冷器宜設置振動報警、關機裝置。


  8 儀表與自動控制

  8.1 一般規(guī)定

  8.1.1 輸氣管道應設置測量、控制、監(jiān)視儀表及控制系統(tǒng)。

  8.1.2 輸氣管道應根據規(guī)模、環(huán)境條件及管理需求確定自動控制水平,宜設置監(jiān)控與數(shù)據采集(SCADA)系統(tǒng)。

  8.1.3 監(jiān)控與數(shù)據采集(SCADA)系統(tǒng)宜包括調度控制中心的計算機系統(tǒng)、管道各站場的控制系統(tǒng)、遠程終端裝置(RTU)以及數(shù)據通信系統(tǒng)。系統(tǒng)應為開放型網絡結構,具有通用性、兼容性和可擴展性。

  8.1.4 儀表及控制系統(tǒng)的選型,應根據輸氣管道特點、規(guī)模、發(fā)展規(guī)劃、安全生產要求,經方案對比論證確定,選型宜全線統(tǒng)一。

  8.2 調度控制中心

  8.2.1 輸氣管道調度控制中心應設置在調度管理、通信聯(lián)絡、系統(tǒng)維修、交通方便的地方。

  8.2.2 調度控制中心計算機系統(tǒng)應配備操作系統(tǒng)軟件、監(jiān)控與數(shù)據采集(SCADA)系統(tǒng)軟件。調度控制中心宜具備下列功能:

  1 采集和監(jiān)控輸氣管道各站場的主要工藝變量和設備運行狀況;

  2 工藝流程的動態(tài)顯示、工藝變量和設備運行狀態(tài)報警顯示、管理及事件的查詢;

  3 數(shù)據的采集、歸檔、管理以及趨勢圖顯示,生產統(tǒng)計報表的生成和打印;

  4 數(shù)據通信信道監(jiān)視及管理、主備信道的自動切換。

  8.2.3 調度控制中心的計算機系統(tǒng)應配置服務器、操作員工作站、工程師工作站、外部存儲設備、網絡設備和打印機。服務器、網絡設備等宜冗余配置。

  8.2.4 調度控制中心的計算機系統(tǒng)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確保數(shù)據安全。

  8.3 站場控制系統(tǒng)及遠程終端裝置

  8.3.1 輸氣站宜設置站場控制系統(tǒng)。站場控制系統(tǒng)宜具備下列功能:

  1 采集和監(jiān)控主要工藝變量和設備運行狀態(tài);

  2 站場安全聯(lián)鎖保護;

  3 工藝流程的動態(tài)顯示、工藝變量和設備運行狀態(tài)報警顯示、管理及事件的查詢;

  4 數(shù)據的采集、歸檔、管理以及趨勢圖顯示,生產統(tǒng)計報表的生成和打印;

  5 向調度控制中心發(fā)送實時數(shù)據,執(zhí)行調度控制中心發(fā)送的指令。

  8.3.2 輸氣站安全儀表系統(tǒng)的安全完整性等級宜根據站場安全儀表功能回路的辨識分析確定。

  8.3.3 輸氣站緊急聯(lián)鎖應具備下列功能:

  1 緊急截斷閥關閉;

  2 緊急放空閥打開;

  3 壓氣站壓縮機機組停機并放空;

  4 切斷除消防系統(tǒng)和應急電源以外的供電電源。

  8.3.4 設置遠程終端裝置(RTU)的清管站、閥室宜具備下列功能:

  1 采集溫度、壓力和線路截斷閥狀態(tài)參數(shù);

  2 向調度控制中心發(fā)送實時數(shù)據;

  3 執(zhí)行調度控制中心發(fā)送的指令。

  8.4 輸氣管道監(jiān)控

  8.4.1 流量計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計量系統(tǒng)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天然氣計量系統(tǒng)技術要求》GB/T 18603的有關規(guī)定;

  2 輸氣管道貿易交接計量系統(tǒng)應設置備用計量管路;

  3 輸氣管道貿易交接計量系統(tǒng)配置宜根據天然氣能量計量的需求確定。

  8.4.2 壓力控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站壓力控制系統(tǒng)的設計應保證輸氣管道安全、平穩(wěn)、連續(xù)地向下游用戶供氣,維持管道下游壓力在工藝所需的范圍之內,確保管道下游不超過允許的壓力;

  2 供氣量超限可能導致管輸系統(tǒng)失調的部位,壓力控制系統(tǒng)應具有限流功能;

  3 壓力控制系統(tǒng)可設置備用管路。

  8.4.3 當壓力控制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會危及下游供氣設施安全時,應設置可靠的壓力安全裝置。壓力安全裝置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上游最大操作壓力大于下游最大操作壓力時,氣體調壓系統(tǒng)應設置單個的(第一級)壓力安全設備。

  2 當上游最大操作壓力大于下游最大操作壓力1.6MPa以上,以及上游最大操作壓力大于下游管道和設備強度試驗壓力時,單個的(第一級)壓力安全設備還應同時加上第二個安全設備。此時可選擇下列措施之一:

  1)每一回路串聯(lián)安裝2臺安全截斷設備,安全截斷設備應具備快速關閉能力并提供可靠截斷密封;

  2)每一回路安裝1臺安全截斷設備和1臺附加的壓力調節(jié)控制設備;

  3)每一回路安裝1臺安全截斷設備和1臺最大流量安全泄放設備。

  8.4.4 壓縮機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壓縮機組控制系統(tǒng)宜獨立設置,應由以微處理機為基礎的工業(yè)控制器、儀表系統(tǒng)及附屬設備組成,應完成對所屬壓縮機組及其輔助系統(tǒng)的監(jiān)視、控制和保護任務;

  2 壓縮機組控制系統(tǒng)應通過標準數(shù)據接口與站場控制系統(tǒng)進行數(shù)據通信。

  8.4.5 火災及可燃氣體報警系統(tǒng)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易積聚可燃氣體的封閉區(qū)域內應對可燃氣體泄漏進行檢測;

  2 壓縮機廠房宜設置火焰探測報警系統(tǒng);

  3 輸氣站內的建筑物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116的有關規(guī)定。


  9 通信

  9.0.1 輸氣管道通信方式,應根據輸氣管道管理營運對通信的要求以及行業(yè)的通信網絡規(guī)劃確定。

  9.0.2 光纜與輸氣管道同溝敷設時,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輸油(氣)管道同溝敷設光纜(硅芯管)設計及施工規(guī)范》SY/T 4108的有關規(guī)定。光纖容量應預留適當?shù)母辉A恳詡浣窈髽I(yè)務發(fā)展的需要。

  9.0.3 通信站的位置應根據生產要求,宜設置在管道各級生產管理部門、沿線工藝站場及其他沿管道的站點。

  9.0.4 線路閥室應依據輸氣工藝、監(jiān)控和數(shù)據采集(SCADA)系統(tǒng)的控制要求選擇適當?shù)耐ㄐ欧绞健?/span>

  9.0.5 管道通信系統(tǒng)的通信業(yè)務應根據輸氣工藝、監(jiān)控和數(shù)據采集(SCADA)系統(tǒng)數(shù)據傳輸和生產管理運行等需要設置。

  9.0.6 輸氣管道通信宜在調度控中心設自動電話交換系統(tǒng),電話交換系統(tǒng)應具有調度功能。站場電話業(yè)務宜接入當?shù)毓搽娫捑W。

  9.0.7 監(jiān)控和數(shù)據采集(SCADA)系統(tǒng)數(shù)據傳輸當設置備用傳輸通道時,宜采用與主用傳輸通道不同的通信路由。

  9.0.8 輸氣管道巡回檢查、管道事故搶修和維修的部門,可配備滿足使用條件的移動通信設備。

  9.0.9 站場值班室應設火警電話,火警電話宜為公網直撥電話或消防部門專用火警系統(tǒng)電話。


  10 輔助生產設施

  10.1 供配電

  10.1.1 輸氣站及閥室的供電電源應從所在供電營業(yè)區(qū)的電力系統(tǒng)取得。當無法取得外部電源,或經技術經濟分析后取得電源不合理時,宜設置自備電源。

  10.1.2 供電電壓應根據輸氣站及閥室所在地區(qū)供電條件、用電負荷電壓及負荷等級、送電距離等因素,經技術經濟對比后確定。

  10.1.3 輸氣站及閥室應根據輸氣管道的重要性、運行需求和供電可靠性,確定主要設備的用電負荷等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站的用電負荷等級不宜低于重要電力用戶的二級負荷,當中斷供電將影響輸氣管道運行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為重要電力用戶的一級負荷;

  2 調度控制中心用電負荷等級宜為一級負荷,閥室用電負荷等級不宜低于三級負荷;

  3 輸氣站及閥室用電單元的負荷等級宜符合表10.1.3的規(guī)定。

  表10.1.3 輸氣站及閥室用電單元的負荷等級

  單元名稱

  用電負荷名稱

  負荷等級

  壓縮機廠房

  應急潤滑油系統(tǒng)、電動閥(緊急截斷及放空使用)、配套控制系統(tǒng)

  重要負荷

  電動機驅動系統(tǒng)、機組配套設施、通風系統(tǒng)

  二級

  消防系統(tǒng)

  消防水泵、穩(wěn)壓設備、配套控制系統(tǒng)

  重要負荷

  鍋爐房

  燃燒器、給水泵、補水泵、風機、水處理設備

  二級

  控制室

  計算機控制系統(tǒng)、變電所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通信系統(tǒng)、應急照明

  重要負荷

  工作照明、空調設備、安防及通風設施

  二級

  給排水設施

  供水設備(電驅機組)

  二級

  污水處理設備、通風系統(tǒng)、供水設備(生活設施)

  三級

  工藝設備

  進出站及放空用電動閥、計量設備、調壓設備、事故照明、安防系統(tǒng)、壓縮機區(qū)電動閥

  重要負荷

  正常照明、電伴熱、空氣壓縮系統(tǒng)

  二級

  陰極保護

  恒電位儀、電位傳送器

  三級

  變電所及發(fā)電房

  控制保護系統(tǒng)、發(fā)電機啟動設備、應急照明

  重要負荷

  變配電及發(fā)電設施的正常照明、通風系統(tǒng)

  二級

  生產輔助設施

  生產用房正常照明、通風、空調、防凍、安防系統(tǒng)

  二級

  維修設備、庫房、化驗、車庫等

  三級

  生活設施

  值班宿舍、廚房、采暖及通風

  三級

  閥室

  緊急截斷閥、自動控制系統(tǒng)、通信系統(tǒng)

  重要負荷

  變配電及發(fā)電設施的正常照明、通風系統(tǒng)

  三級

  注:1 表中各單元負荷等級定義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052的有關規(guī)定,重要負荷是指輸氣站內直接與安全、輸氣作業(yè)及計量有關的用電負荷,中斷供電時會對人身、設備和運行造成損害的用電設施需要保證一定時間的供電連續(xù)性。

  2 當輸氣站定義為重要電力用戶的一級負荷時,表中設備的負荷等級應提高一級,重要負荷即為特別重要負荷。

  3 輸氣站內其他沒有明確規(guī)定用電負荷等級的設備,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0.1.4 供電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重要電力用戶的供電電源配置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guī)范》GB/Z 2932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 消防設備的供電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輸氣站因突然停電會造成設備損壞或作業(yè)中斷時,站內重要負荷應配置應急電源,其中控制、儀表、通信等重要負荷,應采用不間斷電源供電,蓄電池后備時間不宜小于1.5h。

  10.1.5 輸氣站內的變電站功率因數(shù)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在變壓器最大負荷時,其一次側功率因數(shù)不宜小于0.95;

  2 變壓器容量為100kV·A及以上的10kV變電站功率因數(shù)不宜小于0.95;

  3 變電站配置的無功補償設備應根據負荷變化自動控制功率因數(shù),任何情況下不應向電網倒送無功。

  10.1.6 輸氣站及閥室照明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室內照明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有關規(guī)定,室外照明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室外作業(yè)場地照明設計標準》GB 50582的有關規(guī)定;

  2 控制室、值班室、發(fā)電房及消防等重要場所應設應急照明;

  3 人員活動場所應設置安全疏散照明,人員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

  10.1.7 輸氣站及閥室的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J的規(guī)定,電氣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GB 50058的有關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炸性環(huán)境》GB 3836系列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10.1.8 爆炸危險環(huán)境的建(構)筑物不宜以風險作為防雷分類依據,輸氣站及閥室的雷電防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雷電防護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和《油氣田及管道工程雷電防護設計規(guī)范》SY/T 6885的有關規(guī)定;

  2 金屬結構的放空立管及放散管上不應安裝接閃桿;

  3 雷電防護接地宜與站場的保護接地、工作接地共用接地系統(tǒng),接地電阻應按照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要求確定,當共用接地系統(tǒng)的接地電阻無法滿足要求時,應有完善的均壓及隔離措施。

  10.2 給水排水及消防

  10.2.1 輸氣站的給水水源應根據生產、生活、消防用水量和水質要求,結合當?shù)厮礂l件及水文地質資料等因素綜合比較確定。

  10.2.2 輸氣站總用水量應包括生產用水量、生活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當設有安全水池或罐時,可不計入)、綠化和澆灑道路用水量以及未預見用水量。未預見用水量宜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計算。

  10.2.3 安全水池(罐)的設置宜根據輸氣站的用水量、供水系統(tǒng)的可靠程度確定。當需要設安全水池(罐)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宜利用地形設置安全水池(罐);

  2 安全水池(罐)的容積宜根據生產所需的儲備水量和消防用水量確定,生產、生活儲備水量宜按8h~24h最高日平均時用水量計算;

  3 當安全水池(罐)兼有儲存消防用水功能時,應有確保消防儲水不作它用的技術措施;

  4 寒冷地區(qū)的安全水池(罐)宜采取防凍措施。

  10.2.4 輸氣站的給水水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生產用水應符合輸氣生產工藝要求,生活用水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 5749的有關規(guī)定;

  2 循環(huán)冷卻水系統(tǒng)的水質和處理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工業(yè)循環(huán)冷卻水處理設計規(guī)范》GB 50050和《工業(yè)循環(huán)水冷卻設計規(guī)范》GB/T 50102的有關規(guī)定;

  3 當壓縮機組等設備自帶循環(huán)冷卻水系統(tǒng)時,冷卻水水質應符合設備規(guī)定的給水水質要求。

  10.2.5 循環(huán)冷卻水系統(tǒng)根據具體情況可采用敞開式或密閉式循環(huán)系統(tǒng);當采用密閉式循環(huán)系統(tǒng)時,閉式循環(huán)管路內宜充裝軟化水或除鹽水。

  10.2.6 輸氣站污水處置方案宜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和污水水質污染情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當?shù)匚鬯幹脳l件綜合確定,污水可采用回用、外運、接入城鎮(zhèn)排水管道和外排等多種形式處理。

  10.2.7 污水處理設施宜小型化、橇裝化。

  10.2.8 輸氣站消防設施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和《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 50140的有關規(guī)定。

  10.3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

  10.3.1 輸氣站的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jié)設計規(guī)范》GB 50019的有關規(guī)定。

  10.3.2 各類建筑物的冬季室內采暖計算溫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生產和輔助生產建筑物應按表10.3.2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應按需要或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 其他建筑物的冬季室內溫度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表10.3.2 輸氣站生產和輔助生產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內計算溫度(℃)

  名稱

  溫度

  計量儀表室、控制室、值班室、化驗室

  18~20

  各類泵房、通風機房

  5~10

  機、電、儀表修理間

  16~18

  車庫(不帶檢修坑)

  5

  車庫(帶檢修坑)

  14~16

  10.3.3 輸氣站內生產和輔助生產建筑物的通風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散發(fā)有害物質或有爆炸危險氣體的部位,宜采取局部通風措施,建筑物內的有害物質濃度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GBZ 1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使氣體濃度不高于爆炸下限濃度的20%。

  2 對同時散發(fā)有害物質、有爆炸危險氣體和熱量的建筑物,全面通風量應按消除有害物質、氣體或余熱所需的最大空氣量計算。當建筑物內散發(fā)的有害物質、氣體和熱量不能確定時,全面通風的換氣次數(shù)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廠房的換氣次數(shù)宜為8次/h,當房間高度不大于6m時,通風量應按房間實際高度計算,房間高度大于6m時,通風量應按6m高度計算;

  2)分析化驗室的換氣次數(shù)宜為6次/h。

  10.3.4 散發(fā)有爆炸危險氣體的壓縮機廠房除應按本規(guī)范第10.3.3條設計正常換氣外,還應另外設置保證每小時不小于房內容積8次換氣量的事故排風設施。

  10.3.5 輸氣站內其他可能突然散發(fā)大量有害或有爆炸危險氣體的建筑物也應設事故通風系統(tǒng)。事故通風量應根據工藝條件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狀態(tài)計算確定。事故通風宜由正常使用的通風系統(tǒng)和事故通風系統(tǒng)共同承擔,當事故狀態(tài)難以確定時,通風總量應按每小時不小于房內容積的12次換氣量確定。

  10.3.6 閥室應采用自然通風。

  10.3.7 設有機械排風的房間應設置有效的補風措施。

  10.3.8 對于可能有氣體積聚的地下、半地下建(構)筑物內,應設置固定的或移動的機械排風設施。

  10.3.9 當采用常規(guī)采暖通風設施不能滿足生產過程、工藝設備或儀表對室內溫度、濕度的要求時,可按實際需要設置空氣調節(jié)、加濕(除濕)裝置。

  10.4 供熱

  10.4.1 輸氣站場天然氣的加熱應滿足熱負荷及工藝要求。加熱方式應通過技術經濟對比確定。

  10.4.2 輸氣站場采用集中供暖時,供熱介質宜選用熱水,供暖熱源宜使用工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

  10.4.3 輸氣站場鍋爐的最大負荷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max——最大計算熱負荷(kW);

  K——鍋爐房自耗及供熱管網熱損失系數(shù),取1.05~1.2;

  K1——采暖熱負荷同時使用系數(shù),取1.0;

  K2——通風熱負荷同時使用系數(shù),取0.9~1.0;

  K3——生產熱負荷同時使用系數(shù),取0.5~1.0;

  K4——生活熱負荷同時使用系數(shù),取0.5~0.7;

  Q1、Q2、Q3、Q4——依次為采暖、通風、生產及生活最大熱負荷(kW)。

  10.4.4 鍋爐房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鍋爐房設計規(guī)范》GB 50041的有關規(guī)定。


  11 焊接與檢驗、清管與試壓、干燥與置換

  11.1 焊接與檢驗

  11.1.1 設計文件應明確輸氣管道和管道附件的焊接接頭形式及焊接檢驗要求。

  11.1.2 在開工前應根據設計文件提出的鋼種等級、管道規(guī)格、焊接接頭形式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應根據焊接工藝評定結果編制焊接工藝規(guī)程。焊接工藝評定和焊接工藝規(guī)程,線路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鋼質管道焊接及驗收》SY/T 4103的有關規(guī)定,站場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石油天然氣金屬管道焊接工藝評定》SY/T 0452的有關規(guī)定。

  11.1.3 焊接材料的選用應根據被焊材料的力學性能、化學成分、焊前預熱、焊后熱處理以及使用條件等因素確定。

  11.1.4 焊接材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非合金鋼及細晶粒鋼焊條》GB/T 5117、《熱強鋼焊條》GB/T 5118、《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GB/T 8110、《埋弧焊用碳鋼焊絲和焊劑》GB/T 5293、《熔化焊用鋼絲》GB/T 14957、《低合金鋼藥芯焊絲》GB/T 17493以及《碳鋼藥芯焊絲》GB/T 10045的有關規(guī)定。

  11.1.5 焊縫的坡口形式和尺寸的設計應能保證焊接質量和滿足清管器通過的要求。對接焊縫坡口應根據焊接工藝確定。管端焊接接頭形式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H的規(guī)定。

  11.1.6 焊管之間對接焊時,制管焊縫應錯開且間距不宜小于100mm。輸氣站內地面安裝的有縫管,制管焊縫布置應避開現(xiàn)場開孔的位置。

  11.1.7 管線連頭口的焊縫宜預留在地形較好的直管段上,不應強力組對。

  11.1.8 焊件的預熱和焊后熱處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焊前預熱和焊后熱處理應根據管道材料的性能、焊件厚度、焊接條件、施工現(xiàn)場氣候條件,通過焊接工藝評定確定;

  2 當焊接兩種具有不同預熱要求的材料時,應以預熱溫度要求較高的材料為準;

  3 當焊接接頭所連接的兩端材質相同而厚度不同時,應力消除應以相接兩部分中的較厚者確定;

  4 材質不同的焊件之間的焊縫,當其中一種材料要求應力消除時,應進行應力消除,當兩種材質均需要應力消除時,應按兩者要求較高的應力消除溫度為準;

  5 焊件預熱和焊后熱處理應受熱均勻,并在施焊和應力消除過程中保持規(guī)定的溫度,加熱帶以外的部分應予保溫。

  11.1.9 焊接質量的檢測與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管道操作環(huán)向應力大于或等于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20%時,焊接接頭應進行無損檢測,或將完工的焊接接頭割下后做破壞性試驗。

  2 焊接接頭應在形狀尺寸及外觀目視檢查合格后進行無損檢測。焊接接頭的無損檢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所有焊接接頭應進行全周長100%無損檢測,宜選擇射線或超聲波無損檢測方法,當射線或超聲波方法不可行時,可采用磁粉或滲透方法對焊縫表面缺陷進行檢測;

  2)返修焊縫和未經試壓的管道連頭口焊縫,應進行100%超聲波和100%射線檢測;

  3)輸氣站和閥室內工藝管道焊縫、彎頭或彎管與直管段焊縫,均應進行100%射線照相檢驗,放空及排污管道的焊縫應進行100%手工超聲波檢驗,并應進行10%射線照相復查檢驗;

  4)線路管道采用全自動焊接時,宜采用全自動超聲波檢測儀對全部環(huán)焊縫進行檢測,射線復查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長輸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369的有關規(guī)定。

  3 線路管道當采用手工超聲波對焊縫進行無損檢測時,應采用射線照相對所選取的焊縫全周長進行復驗,復驗數(shù)量應為每個焊工或流水作業(yè)焊工組當天完成的全部焊縫中任意選取不小于下列數(shù)目的焊縫進行:

  1)一級地區(qū)中焊縫的5%;

  2)二級地區(qū)中焊縫的10%;

  3)三級地區(qū)中焊縫的15%;

  4)四級地區(qū)中焊縫的20%;

  5)當每天的焊口數(shù)量達不到本款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復驗比例要求時,可以以每千米為一個檢驗段按本款規(guī)定的比例進行復驗。

  4 射線、手工超聲波、磁粉和滲透檢測,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石油天然氣鋼質管道無損檢測》SY/T 4109的有關要求進行檢測和等級評定,射線和手工超聲波焊縫檢測應達到Ⅱ級及以上。

  5 全自動超聲波檢測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全自動超聲波檢測技術規(guī)范》GB/T 50818的有關規(guī)定。

  6 用破壞性試驗檢驗的焊接接頭,取樣、試驗項目和方法、焊接質量要求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鋼質管道焊接及驗收》SY/T 4103和《石油天然氣金屬管道焊接工藝評定》SY/T 0452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 焊工資格、管道焊前、焊接過程中間、焊后檢查、焊接缺陷的清除和返修、焊接工程交工檢驗記錄、竣工驗收要求,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長輸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369和《石油天然氣站內工藝管道工程施工規(guī)范》GB 50540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 輸氣管道穿(跨)越的焊接質量檢驗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23和《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59的有關規(guī)定。

  11.2 清管、測徑與試壓

  11.2.1 清管掃線與測徑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管道試壓前應采用清管器進行清管,且清管次數(shù)不應少于兩次;

  2 清管掃線應設臨時清管器收發(fā)設施和放空口,不應使用站內設施;

  3 管道試壓前宜用測徑板進行測徑。

  11.2.2 輸氣管道試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管道應進行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試壓管段應按本規(guī)范第4.2.2條規(guī)定的地區(qū)等級并結合地形分段;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的管道,強度試驗應采用壓力-體積圖法進行監(jiān)測;埋地管道水壓強度試驗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K的推薦方法進行;

  2 經試壓合格的管段間相互連接的焊縫經超聲波和射線照相檢驗合格,可不再進行試壓;

  3 輸氣站和閥室應單獨進行強度試驗,穿(跨)越管段的試壓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23和《油氣輸送管道跨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 50459的有關規(guī)定;

  4 參與管道試壓的試壓頭、連接管道、閥門及其組合件等的耐壓能力,應能承受管道的最大試驗壓力,試壓頭與管道連接的環(huán)焊縫應進行100%射線檢測,檢測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1.1.9條第4款的規(guī)定;

  5 試壓過程中,應采取安全措施,試壓介質應安全排放并應符合環(huán)境保護要求。

  11.2.3 輸氣管道強度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輸氣管線強度試驗應在回填后進行,試驗介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位于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的管段應采用水作試驗介質;

  2)位于一級二類、二級地區(qū)的管段可采用氣體或水作試驗介質;

  3)位于三、四級地區(qū)的管段應采用水作試驗介質。

  2 輸氣站及閥室的強度試驗應采用水作試驗介質。

  3 當具備表11.2.3全部各項條件時,三、四級地區(qū)的線路管段以及輸氣站和閥室內的工藝管道可采用空氣作為強度試驗介質。

  表11.2.3 三、四級地區(qū)的管段及輸氣站和閥室內的工藝管道空氣試壓條件

  現(xiàn)場最大試驗壓力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

  最大操作壓力不超過現(xiàn)場

  最大試驗壓力的80%

  所試驗的是新管子,

  并且焊縫系數(shù)為1.0

  三級地區(qū)

  四級地區(qū)

  <50%σs

  <40%σs

  注:表中σs為鋼管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MPa)。

  4 輸氣管線強度試驗壓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一、二級地區(qū)內的線路管段水壓試驗壓力不應小于設計壓力的1.25倍;

  2)一級二類地區(qū)和二級地區(qū)內的線路管段采用空氣進行強度試驗時,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25倍;

  3)三級和四級地區(qū)內的管段試驗壓力不應小于設計壓力的1.5倍。

  5 輸氣站和閥室內的工藝管道強度試驗壓力不應小于設計壓力的1.5倍。

  6 輸氣管線用水作為試壓介質時,試驗段高點的試驗壓力應符合本條第4款的規(guī)定。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管道的每個試驗段,試驗壓力在低點處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不應大于管材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1.05倍;其他地區(qū)等級管線的每個試壓段,試驗壓力在低點處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不應大于管材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的95%。水質應為無腐蝕性潔凈水。試壓宜在環(huán)境溫度為5℃以上進行,低于5℃時應采取防凍措施。注水宜連續(xù),并應采取措施排除管線內的氣體。水試壓合格后,應將管段內積水清掃干凈。

  7 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的管道,強度試驗結束后宜進行管道膨脹變形檢測。對膨脹變形量超過1%管道外徑的應進行開挖檢查;對超過1.5%管道外徑的應進行換管,換管長度不應小于1.5倍的管道外徑。

  8 強度試驗的穩(wěn)壓時間不應少于4h。

  11.2.4 輸氣管道嚴密性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嚴密性試驗應在強度試驗合格后進行;

  2 線路管道和閥室嚴密性試驗可用水或氣體作試驗介質,宜與強度試驗介質相同;

  3 輸氣站的嚴密性試驗應采用空氣或其他不易燃和無毒的氣體作試驗介質;

  4 嚴密性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并應以穩(wěn)壓24h不泄漏為合格。

  11.3 干燥與置換

  11.3.1 管道干燥及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管道的干燥應在試壓、清管掃水結束后進行,宜采用站間干燥,可采用吸水性泡沫清管塞多次吸附后,再用干燥氣體(壓縮空氣或氮氣等)吹掃、真空蒸發(fā)、注入甘醇類吸濕劑清洗等方法或以上方法的組合進行管內干燥,管道末端應用水露點檢測儀進行檢測;

  2 管道干燥方法應減少對環(huán)境的不利影響;

  3 當采用干燥氣體吹掃時,可在管道末端配置水露點分析儀,干燥后排出氣體水露點應連續(xù)4h比管道輸送條件下最低環(huán)境溫度至少低5℃、變化幅度不大于3℃,注入管道的干燥氣體溫度不宜低于5℃,且不應大于防腐層的耐受溫度;

  4 當采用真空法時,選用的真空表精度不應小于1級,干燥后管道內氣體水露點應連續(xù)4h低于—20℃(相當于絕對壓力100Pa);

  5 當采用甘醇類吸濕劑時,干燥后管道末端排出甘醇含水量的質量百分比應小于20%。

  11.3.2 管道氣體置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管道內的氣體置換應在干燥結束后或投產前進行,置換過程中的混合氣體應集中放空,置換管道末端應用檢測儀對氣體進行檢測;

  2 用天然氣推動惰性氣體作隔離段置換空氣時,隔離氣段的長度應保證到達置換管線末端天然氣與空氣不混合,置換管道末端測得的含氧量不應大于2%;

  3 用天然氣置換管道內惰性氣體時,置換管道末端天然氣含量不應小于80%;

  4 置換過程中管內氣體流速度不宜大于5m/s;

  5 輸氣站可結合線路管道一并置換,當輸氣站單獨置換時,應先用惰性氣體置換工藝管道及設備內空氣,再用天然氣置換惰性氣體,置換管道末端天然氣含量不應小于80%;

  6 管道干燥結束后,如果不能立即投入運行,宜用干燥氮氣置換管內氣體,并應保持內壓0.12MPa~0.15MPa(絕)的干燥狀態(tài)下的密閉封存。


  附錄A 輸氣管道工藝計算

  A.0.1 當輸氣管道沿線的相對高差△h≤200m且不考慮高差影響時,氣體的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v——氣體(P0=0.101325MPa,T=293K)的流量(m3/d);

  E——輸氣管道的效率系數(shù)(當管道公稱直徑為300mm~800mm時,E為0.8~0.9;當管道公稱直徑大于800mm時,E為0.91~0.94);

  d——輸氣管內直徑(cm);

  P1、P2——輸氣管道計算管段起點和終點的壓力(絕)(MPa);

  Z——氣體的壓縮因子;

  T——氣體的平均溫度(K);

  L——輸氣管道計算段的長度(km);

  △——氣體的相對密度。

  A.0.2 當考慮輸氣管道沿線的相對高差影響時,氣體的流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α——系數(shù)(m-1),

  ,Ra為空氣和氣體常數(shù),在標準狀況下,Ra=287.1㎡/(s2·K);

  △h——輸氣管道計算管段的終點對計算段的起點的標高差(m);

  n——輸氣管道沿線計算管段數(shù),計算管段是沿輸氣管道走向從起點開始,當相對高差≤200m時劃作一個計算管段;

  hi、hi-1——各計算管段終點和對該段起點的標高差(m);

  Li——各計算管段長度(km)。


  附錄B 受約束的埋地直管段軸向應力計算和當量應力校核

  B.0.1 由內壓和溫度引起的軸向應力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σL——管道的軸向應力,拉應力為正,壓應力為負(MPa);

  μ——泊桑比,取0.3;

  σh——由內壓產生的管道環(huán)向應力(MPa);

  E——鋼材的彈性模量(MPa);

  α——鋼材的線膨脹系數(shù)(℃-1);

  t1——管道下溝回填時的溫度(℃);

  t2——管道的工作溫度(℃);

  P——管道設計內壓力(MPa);

  d——管子內徑(mm);

  δn——管子公稱壁厚(mm)。

  B.0.2 受約束熱脹直管段,應按最大剪應力強度理論計算當量應力,并應滿足下式要求:

  式中:σe——當量應力(MPa);

  σs——管材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MPa)。


  附錄C 受內壓和溫差共同作用下的彎頭組合應力計算

  C.0.1 當彎頭所受的環(huán)向應力σh小于許用應力[σ]時,組合應力以σe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σe——由內壓和溫差共同作用下的彎頭組合應力(MPa);

  σh——由內壓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MPa);

  σhmax——由熱脹彎矩產生的最大環(huán)向應力(MPa);

  σb——材料的強度極限(MPa);

  P——設計內壓力(MPa);

  d——彎頭內徑(m);

  δb——彎頭的壁厚(m);

  [σ]——材料的許用應力(MPa);

  F——設計系數(shù),應按本規(guī)范表4.2.3和表4.2.4選取;

  φ——焊縫系數(shù),當選用符合本規(guī)范第5.2.2條規(guī)定的鋼管時,φ值取1.0;

  t——溫度折減系數(shù),溫度低于120℃時,t取1.0;

  σs——材料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MPa);

  βq——環(huán)向應力增強系數(shù);

  σo——熱脹彎矩產生的環(huán)向應力(MPa);

  r——彎頭截面平均半徑(m);

  R——彎頭曲率半徑(m);

  λ——彎頭參數(shù);

  M——彎頭的熱脹彎矩(MN·m);

  Ib——彎頭截面的慣性矩(m4)。


  附錄D 敷管條件的設計參數(shù)

  表D 敷管條件的設計參數(shù)

  敷管類型

  敷管條件

  Es(MN/㎡)

  基床包角(°)

  基床系數(shù)K

  1型

  管道敷設在未擾動的土上,回填土松散

  1.0

  30

  0.108

  2型

  管道敷設在未擾動的土上,管中線以下的土輕輕壓實

  2.0

  45

  0.105

  3型

  管道放設在厚度至少有100mm的松土墊層內,管頂以下的回填土輕輕壓實

  2.8

  60

  0.103

  4型

  管道放在砂卵石或碎石墊層內,墊層頂面應在管底以上1/8管徑處,

  但不得小于100mm,管頂以下回填土夯實密度約為80%

  3.8

  90

  0.096

  5型

  管中線以下放在壓實的黏土內,管頂以下回填土夯實,夯實密度約為90%

  4.8

  150

  0.085

  注:1 管徑大于或等于7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1型。

  2 基床包角指管基土壤反作用的圓弧角。

  3 表中的Es為土壤變形模量。


  附錄E 管道附件由膨脹引起的綜合應力計算

  E.0.1 當輸氣管道系統(tǒng)中的直管段沒有軸向約束(如固定支墩或其他錨固件)時,由于熱脹作用使管道附件產生彎曲和扭轉,其產生的組合應力(不考慮流體內壓作用)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σe——組合應力(MPa);

  σs——鋼管標準規(guī)定的最小屈服強度(MPa);

  σmp——彎曲合應力(MPa);

  σts——扭應力(MPa);

  I——管件彎曲應力增強系數(shù),應按表E.0.1選取或計算;

  Mb——總彎曲力矩(N·m);

  W——鋼管截面系數(shù)(cm3);

  Mt——扭矩(N·m)。

  表E.0.1 管件彎曲應力增強系數(shù)表

  注:對管道附件,應力增強系數(shù)I適用于任何平面上的彎曲,其值不應小于1,這兩個系數(shù)適用于弧形彎頭整個弧長及三通交接口處。

  E.0.2 對于大口徑薄壁彎頭或彎管,應力增強系數(shù)應除以修正系數(shù),修正系數(shù)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α——應力增強系數(shù)的修正系數(shù);

  P——管道附件承受的內壓(MPa);

  E——室溫下材料的彈性模量。

  E.0.3 當管件計算的組合應力不滿足本規(guī)范式(E.0.1-1)時,應加大壁厚再校核。


  附錄F 三通和開孔補強的結構與計算

  F.0.1 三通或直接在管道上開孔與支管連接時,其開孔削弱部分可按等面積補強原理進行補強,其補強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A1——在有效補強區(qū)內,主管承受內壓所需設計壁厚外的多余厚度形成的面積(mm2);

  A2——在有效補強區(qū)內,支管承受內壓所需最小壁厚外的多余厚度形成的截面積(mm2);

  A3——在有效補強區(qū)內,另加的補強元件的面積,包括這個區(qū)內的焊縫截面積(mm2);

  A4——主管開孔削弱所需要補強的面積(mm2)。

  F.0.2 拔制三通補強(圖F.0.2)補強結構的補強計算應滿足本規(guī)范式(F.0.1-1)的要求,其中的A3應按下式計算:

  F.0.3 整體加厚三通(圖F.0.3)補強結構可采用主管或支管的壁厚或主、支管壁厚同時加厚補強,補強計算應滿足本規(guī)范式(F.0.1-1)的要求,其中的A3應是補強區(qū)內的焊縫面積。


  圖F.0.2 拔制三通補強

  do—支管外徑(mm);di—支管內徑(mm);Do—主管外徑(mm);Di—主管內徑(mm);H—補強區(qū)的高度(mm);

  δ0—翻邊處的直管管壁厚度(mm);δb—與支管連接的直管管壁厚度(mm);δ′b—支管實際厚度(mm);δn—與主管連接的直管管壁厚度(mm);

  δ′n—主管的實際厚度(mm);F—補強區(qū)寬度的1/2,等于di(mm);H0—拔制三通支管接口扳邊的高度(mm);r0—拔制三通扳邊接口外形輪廓線部分的曲率半徑(mm)

  注:圖中雙點劃線范圍內為有效補強區(qū)。

  圖F.0.3 整體加厚三通

  注:圖F.0.3中,除A3外其余符號的含義與圖F.0.2相同。

  F.0.4 在管道上直接開孔與支管連接的開孔局部補強(圖F.0.4)結構,開孔削弱部分的補強計算應滿足本規(guī)范式(F.0.1-1)的要求,其中的A3應是補強元件提供的補強面積與補強區(qū)內的焊縫面積之和,補強的材質和結構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圖F.0.4 開孔局部補強

  注:圖F.0.4中,除A3外其余符號的含義與圖F.0.2相同。

  1 補強元件的材質應和主管道材質一致,當補強元件鋼材的許用應力低于主管道材料的許用應力時,補強元件面積應按二者許用應力的比值成比例增加;

  2 主管上鄰近開孔連接支管時,其兩相鄰支管中心線的距離不得小于兩支管直徑之和的1.5倍,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距離小于2倍大于1.5倍兩支管直徑之和時,應采用聯(lián)合補強件,且兩支管外壁到外壁間的補強面積不得小于主管上開孔所需總補強面積的1/2;

  3 開孔應避開主管道的制管焊縫和環(huán)焊縫。

  附錄G 壓縮機軸功率計算

  G.0.1 離心式壓縮機軸功率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N——壓縮機軸功率(kW);

  ω——天然氣流量(kg/h);

  η——壓縮機效率;

  M——氣體的質量(kg/kmol),其值等于氣體的相對分子量;

  Z——氣體平均壓縮因子;

  T1——壓縮機進口氣體溫度(K);

  K——氣體絕熱指數(shù),以甲烷為主的天然氣K可取1.27~1.31;

  ε——壓縮比。

  G.0.2 往復式壓縮機軸功率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N——壓縮機軸功率(kW);

  P1——壓縮機進氣壓力(MPa);

  qv——進氣條件下壓縮機排量(m3/min);

  Z1、Z2——壓縮機進、排氣條件下的氣體壓縮系數(shù)。


  附錄H 管端焊接接頭坡口型式

  H.0.1 管端壁厚相同的對焊接頭坡口型式宜符合圖H.0.1的規(guī)定。

  圖H.0.1 管端壁厚相同的對焊接頭坡口型式

  H.0.2 管端壁厚不同和(或)材料屈服強度不同的對焊接頭坡口型式應滿足圖H.0.2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材料、過渡處理及焊后熱處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對接管段的最小屈服強度不同時,焊縫金屬的力學性能不應小于強度較高的管段;

  2)壁厚不等管段的管端之間的過渡,可按圖H.0.2所示方法或可采用預制的過渡短節(jié)管過渡;

  3)采用加工斜坡口時,焊趾部位應圓滑過渡,不應出現(xiàn)咬邊或凹槽;

  4)最小屈服強度相同的不等壁厚管段對接焊時,對加工斜坡口的最小角度可不作限制;

  5)焊后熱處理應按有效焊縫高度值確定。

  2 對接管段內徑不同時,坡口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壁厚差不大于2.5mm時應焊透,坡口可按圖H.0.2(a)加工且不作特殊加工處理;

  2)當壁厚差大于2.5mm且不能進入管內焊接時,應按圖H.0.2(b)將較厚側管端內部加工成斜坡口,斜坡口的加工角度最大不應大于30 °,最小不應小于14°;

  3)當壁厚差超過2.5mm,但不超過較薄管段壁厚的1/2,且能進入管內施焊時,可按圖H.0.2(c)采用內焊填充完成過渡,較厚管段上的坡口鈍邊高度應等于管壁厚度的內偏差加上對接管上的坡口的鈍邊高度;

  4)當壁厚差大于較薄管段壁厚的1/2,且能進入管內施焊時,可按圖H.0.2(b)將較厚管端的內側加工成斜坡口,或可按圖H.0.2(d)加工成組合型式的斜坡口,即以較薄管鋼壁厚的1/2采用錐形焊縫,并從該點起將剩余部分加工成錐面。

  3 當相焊接鋼管外徑不等時,坡口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壁厚差不超過較薄鋼管壁厚的1/2時,可按圖H.0.2(e)加工坡口,焊縫過渡面角度不應大于30 °,且焊趾部位應圓滑過渡;

  2)當壁厚差超過較薄鋼管壁厚的1/2時,應按圖H.0.2(f)將超出部分加工成斜坡口。

  4 當相接管段內徑及外徑均不同時,應綜合采用圖H.0.2(a)~H.0.2(f)或圖H.0.2(g)的方式進行坡口設計。

  圖H.0.2 管端壁厚不同和(或)材料屈服強度不同的對焊接頭坡口型式

  注:1 當相接材料等強度不等厚度時,圖中①不限定最小值。

  2 圖中②設計用最大厚度δ2不應大于1.5δ1。


  附錄J 輸氣站及閥室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推薦做法

  J.0.1 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的表示方法宜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J.0.2 工藝閥門及設備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圖J.0.2-1 通風良好區(qū)域的焊接連接閥門


  圖J.0.2-2 通風良好區(qū)域的放空立管或放散管


  圖J.0.2-3 通風不良區(qū)域的放空設備


  圖J.0.2-4 通風良好區(qū)域的工藝閥門


  圖J.0.2-5 通風不良區(qū)域的工藝閥門


  圖J.0.2-6 通風良好的戶外設備


  圖J.0.2-7 通風良好的封閉區(qū)域


  圖J.0.2-8 通風不良的封閉區(qū)域

  J.0.3 通風口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圖J.0.3-1 1區(qū)的通風口


  圖J.0.3-2 2區(qū)的通風口

  J.0.4 壓力容器、空冷器及水套爐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圖J.0.4-1 通風良好區(qū)域的壓力容器


  圖J.0.4-2 通風不良區(qū)域的壓力容器


  圖J.0.4-3 通風良好區(qū)域的后空冷器


  圖J.0.4-4 通風良好區(qū)域的水套爐

  J.0.5 氣液聯(lián)動閥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圖J.0.5-1 通風良好非封閉區(qū)域


  圖J.0.5-2 通風良好封閉區(qū)域


  圖J.0.5-3 通風不良封閉區(qū)域

  J.0.6 與爆炸危險區(qū)域相鄰的建筑物,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圖J.0.6-1 封閉墻體的建筑物


  圖J.0.6-2 與1區(qū)相鄰、非氣密墻體的建筑物


  圖J.0.6-3 與2區(qū)相鄰、非氣密墻體的建筑物

  J.0.7 壓縮機組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應符合下列圖示的規(guī)定:


  圖J.0.7-1 露天安裝


  圖J.0.7-2 通風良好的廠房


  圖J.0.7-3 通風良好的廠房(半地下層布置)


  圖J.0.7-4 通風不良的廠房


  圖J.0.7-5 通風不良的廠房(半地下層布置)

  注:本條的圖示中,地面以下的溝槽內存在釋放源時,應按圖J.0.2-7、圖J.0.2-8劃分爆炸危險區(qū)域。


  附錄K 埋地管道水壓強度試驗推薦做法

  K.0.1 一級一類地區(qū)采用0.8強度設計系數(shù)的管道強度試驗,應繪制壓力-體積關系圖(P-V圖)監(jiān)測試驗過程。

  K.0.2 試壓使用的設備及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試驗管段的充水設備宜采用離心泵;

  2 試驗管段的升壓注水設備應采用往復泵,泵的流量選擇應適當,以便提供合適的升壓速度,泵的工作壓力應大于管段的最大試驗壓力;

  3 試驗使用的試壓頭、管匯、閥門及管線的承壓能力應大于管段的最大試驗壓力,試壓前應對試壓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參與試壓的設施處于良好狀態(tài)。

  K.0.3 試驗管段的充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在試驗管段內的充水起點置入一個或多個隔離球之后充水,以盡可能地排出管線內的空氣,隔離球可在試壓完成之后取出;

  2 充水宜連續(xù)進行,并應對充水的體積進行計量,以便判斷管內空氣排出程度;

  3 充水完成后,應進行一段時間的熱穩(wěn)定,使充入水的溫度與地層溫度相平衡,方可進入試壓階段。

  K.0.4 試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可將試壓段的試驗壓力升高到不超過最大試驗壓力的80%,并應穩(wěn)壓一段時間;

  2 在穩(wěn)壓時間內,應監(jiān)視并檢查試驗管段是否有泄漏,如發(fā)現(xiàn)泄漏應泄壓并修復;

  3 穩(wěn)壓時間完成后,應以均勻的速度升壓到試驗壓力;

  4 升壓達到試驗壓力,應穩(wěn)壓一定時間并觀察,在此期間,可根據需要向管內適量添加試壓介質,以便保持試驗壓力,之后進入試驗壓力的穩(wěn)壓階段并應記錄穩(wěn)壓時間。

  K.0.5 管道產生屈服所需壓力的測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試驗管段升壓期間應繪制P-V圖,P-V圖的繪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宜以升壓注入水的體積(V)為橫坐標,以壓力(P)為縱坐標,用升壓注入管線內水的體積與管段壓力變化繪制關系圖;

  2)應在足以準確建立P-V圖直線部分的最低壓力點開始繪制;

  3)數(shù)據采集點應足夠密集,以便能及時測出P-V圖中偏離直線部分的非線性(曲線)的開始位置。

  2 試驗期間,應密切監(jiān)視P-V圖圖形的變化趨勢,P-V圖中偏離直線后出現(xiàn)非線性(曲線)部分的開始,預示該管段快要接近屈服點,此時應停止升壓并檢查。

  3 試壓管段環(huán)向應力超過100%管材標準要求的最小屈服強度時,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控制最大試驗壓力:

  1)當需要兩倍于出現(xiàn)任何偏差前P-V圖的直線部分,單位壓力增值所需的泵沖程次數(shù)才能達到相同的單位壓力增值時的壓力;

  2)壓力不超過P-V圖直線部分發(fā)生偏差后,所需的沖程次數(shù)乘以單位沖程容積等于在大氣壓下測量的管段充滿水體積的0.002倍時的壓力,該數(shù)值為試驗段的平均值。


  本規(guī)范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范條文時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guī)定”或“應按……執(zhí)行”。